一定要看清楚!租房合同上的這10個條款是非法的,你可以拒絕!
《華人分類信息網》最新消息,人們在租房的時候都需要簽訂一份租房合同,這是一份為了使雙方都遵守規則的契約,也是讓雙方擁有平等權利的協議。但是有時候里面的一些條約并不完全平等,甚至是偏向其中一方的,在這種情況下大家在簽合同時一定要看清楚內容。為了避免大家上當吃虧,我們整理了10條違法的條例,即使它出現在合同上,你也可以選擇拒簽!
1.合同期限
按照最新的規定,在雙方默認的情況下合同最高可以延長到5年,比如合同到期后房東沒有和你說要中止,那么就會自動再延長3年。
2.最低租房時間
不少中介會要求至少簽一年的合同,實際上你有權簽6個月的。
3.取消合同
租客可以在住滿六個月后,提前三十天通知終止合同,盡管有的房東會要求你提前兩個月,但是法律規定的是一個月即可。
4.提前解除合同違約金
合同可以包括一條關于租客提前搬走需要支付違約金,但僅限于剩余的年份X1個月的補償。
5.支付房租
一般是要在每個月頭7天支付
6.支付房租
房東不得要求提前一個月或者更長時間支付。
7.房租漲幅
房租每年可能會出現變化,漲或降,但是漲幅不得超過IPC(物價指數)的漲幅。
8.維修
日常使用造成的損害一般是由租客承擔,相關費用也需要租客進行支付。
9.房東不能隨意進入你的住家
除非有你的授權或者法院的命令,否則房東是不能進入你的住家,合同上也不能寫有這樣的條款。
10.禁止飼養動物
房東是可以要求租戶禁止飼養動物的,如果出現違約也可以要求租客離開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