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王總一直以為公司名義買的汽車可以抵扣增值稅,前幾天買了一輛汽車,落戶在公司名下了,王總把56.5萬元購車發票拿到公司會計抵扣13%的增值稅,但是會計說目前公司還是小規模納稅人,5月份才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4月份的購車發票沒法抵扣增值稅。

哎!由于不懂財稅知識,浪費了6.5萬元的增值稅!

提醒:

1、增值稅的抵扣是針對一般納稅人而言,小規模納稅人不存在增值稅抵扣的說法。

2、因此公司買車要想抵扣增值稅,不要在小規模期間購買,等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期間購買的才可以抵扣。

案例二

王總一直以為公司名義買的汽車可以抵扣增值稅,前幾天買了一輛汽車專門用于當做班車來接送職工上下班,落戶在公司名下了,王總把56.5萬元購車發票拿到公司會計抵扣13%的增值稅,但是會計說專門用于福利的班車沒法抵扣增值稅。

哎!由于不懂財稅知識,浪費了6.5萬元的增值稅!

提醒:

1、專門用于接送職工上下班的通勤班車,不得抵扣增值稅。

2、但是既用于接送職工上下班、又用于生產經營的車輛,允許抵扣增值稅,建議企業保存好車輛管理辦法規定,以及有適當的日常使用車輛的派車紀錄等。

參考一:

《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參考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23〕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參考三: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3〕90號):“一、自2023年1月1日起,納稅人租入固定資產、不動產,既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全額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