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職工在進入一家新企業或單位的時候,用人單位都會為職工購買社保,還有公積金,這些能夠更好的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尤其是在職工受傷住院的時候能夠起到極大的幫助作用。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工傷后怎么報銷的相關知識,歡迎閱讀。

一、工傷后怎么報銷?

1、由用人單位在一個月內向社保局申報工傷認定;用人單位不申報由工傷職工或近親屬在一年內申報工傷認定。

2、工傷認定后,憑醫療發票、費用清單、病歷資料去社保中心報銷醫療費(一般由用人單位去辦理),憑醫院證明在單位報銷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工傷治療期間發給工傷工資。

二、工傷保險醫療費報銷所需材料

1、醫療費用專用收據(發票)(背面有工傷職工或家屬簽字)

2、門(急)診病歷復印件(含封面復印)

3、社會工傷保險醫療待遇申請表(單位加蓋公章)

4、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5、個人書面報告

6、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原件和復印件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紹多多少少也應該知道,對于工傷事故發生之后怎么報銷,是根據有關法律政策的規定在責任范圍內,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報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工傷認定報銷是有時間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