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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辯狀(自然人)

答辯人: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生,X族,XXX單位或職業,住所XX。聯系方式:XXXXX。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XXX,XXX。(若原告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如,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

委托訴訟代理人:(沒有委托代理人此項可不寫,最多可委托2名代理人,公民代理的寫明個人信息,參照原告信息)。

對XXXXX人民法院(XXXXX )…………..民初………號…………….

(寫明當事人和案由)一案的起訴,答辯如下:

……………(寫清楚自己的答辯意見)。

要寫明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及住所等信息:

…………….

此致

XXXXXXX人民法院

附:本答辯狀副本X份(按照原告人數確定)

起訴人(簽名):(本人簽字)

XXXXXX年XXX月XX日

注意事項: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被告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