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不知道什么時候會有意外情況發生,我們都參與了各種各樣的社會活動,伴隨著各種風險的日子里,工作可能發生工傷、道路上可能發生交通事故、就醫可能發生醫療事故等,如果發生意外事故受了傷,造成身體的傷殘,勞動者或當事人在經過治療之后待傷情穩定后,留下明顯后遺癥可以申請工傷鑒定,經過鑒定之后評定傷殘等級享受工傷傷殘待遇,在傷殘鑒定結果出來后,可以按照法律法規明確的標準,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賠償也不同,那么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及賠償標準賠償計算具體數額是怎樣?

但是目前傷殘鑒定并無統一的鑒定標準。不同的對象不同事由導致的傷殘適用不同的傷殘鑒定標準。以下給出傷殘鑒定分類的基本標準,從十級到一級,登記逐步加深:

十級傷殘

1.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

九級傷殘

1.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八級傷殘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遠距離流動受限;

3. 斷續工作;

4. 社會交往受約束。

七級傷殘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 短時間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3.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4. 社會交往降低。

六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降低;

3. 不能勝任原工作;

4. 社會交往狹窄。

五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就近的活動;

3.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4. 社會交往貧乏。

四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或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3. 職業種類受限;

4.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

三級傷殘

1.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要經常有人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的活動;

3. 明顯職業受限;

4. 社會交往困難。

二級傷殘

1.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3. 不能工作;

4.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一級傷殘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 意識消失;

3.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賠償標準是:(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乘以 (20年) 乘以(100% -10% 【一級到十級遞減,每級相差10%】)

以下是現實生活中比較常見和實用的鑒定標準,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正確的鑒定標準。

工傷職業病勞動能力鑒定

【鑒定標準】《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23》

【適用范圍】工傷職業病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鑒定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 18667-2002)

【適用范圍】適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

醫療事故傷殘等級鑒定

【鑒定標準】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2002)

【適用范圍】醫療事故中常見的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傷殘程度評定。

做傷殘等級鑒定需要材料:

(1)病歷本及住院的大病歷本、所有的X片子、交通事故認定書、出、入院小結、被鑒定人身份證。另外,提醒,一定要被鑒定人親自送去鑒定機構。各鑒定機構需要的材料有細微差別,建議電話咨詢鑒定機構;

(2)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即不要過早鑒定,不要遲遲不鑒定,前者的鑒定報告可能被推翻,后者可能因長時間的恢復訓練導致鑒定不上;或等級降低。如果交通事故受傷較為嚴重,且也準備委托律師來處理的,建議傷殘等級也一并委托律師代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