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在我國都是非法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的規定,被捕者一般會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至十五日。同時,可能被處以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嫖娼情況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罰款五百元以下。

1.嫖娼將被拘留多長時間?

被逮捕的應被拘留不少于十天但不得超過十五天,情節較輕的應被拘留不超過五天。

2.在什么情況下嫖娼將不會受到行政拘留?

1.已滿14周歲但未滿16周歲的人;

2.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3. 70周歲以上的人。

3.嫖娼是否構成犯罪?

嫖娼不屬于犯罪,只是犯法行為。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從事賣淫活動或者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招攬客戶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引誘,包容或者介紹他人賣淫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目前,在我們國家嫖娼行為不構成犯罪。當然,這只是一般性的說法。如果嫖娼過程伴隨著其他行為,那么在情況改變之后,需要對其進行分析,以確定嫖娼者是否構成犯罪。當嫖娼被逮捕并被行政拘留時,如果有特殊情況,例如70歲以上的人,14-16歲的人和16-18歲之間但在里面的人首次違反公共安全管理,他們實際上可以行政拘留不會被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