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用期單位不給交保險嗎

試用期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是屬于違法行為,根據《社會保險法》中的規定,單位應當在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員工繳納社保,也就是說試用期單位也是需要為員工繳納社保的。

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所以即使是在試用期,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勞動者遇上不買社保情況可以去當地人社局舉報。

二、單位不交社保怎么賠償

具體賠償的標準是:

1、以單位違法不交社保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用人單位將被處以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單位保險繳費怎么繳

(1)社保、公積金開戶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社保局及公積金中心辦理社保、公積金開戶。社保開戶后會拿到《社保登記證》,公積金開戶后會取得單位公積金登記號。

(2)增減員

單位每月都必須把企業新增的員工添加進單位的五險一金賬戶中,并把已經離職的員工從賬戶中刪除。社保、公積金賬戶為兩個獨立的賬戶,增減員工的操作在兩個賬戶中都必須進行。

(3)確認繳費基數

單位每月需要為員工申報正確的五險一金繳費基數,以確保五險一金的正常繳納。五險一金的繳費基數以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或入職首月工資為準。

(4)五險一金繳費

如果企業、銀行、社保/公積金管理機構三方簽訂了銀行代繳協議,則五險一金費用將在每月固定時間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通過現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五險一金管理機構現場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