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經濟適用房可以賣嗎,買賣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一、 北京經濟適用房可以賣嗎?
(一)什么是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是指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及其建筑標準上強調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標準。它是國家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而修建的普通住房。這類住宅因減免了工程報建中的部分費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稱為經濟適用房。
(二)北京經濟適用房可以賣,但是出售有限制的。
北京經濟適用住房在交易時有一些政策性的限制,在五年之內(以填發日期或契稅繳納日期為準)是禁止轉讓的。如轉讓必須是購買原價,且買方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買方需到住房開發辦公室辦理審批,然后才能交易。五年之后交易賣方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其它交易過戶手續與商品房基本相同。
二、 北京經濟適用房買賣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一)根據《關于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
1、不滿5年的,不能以市場價出售,而且是政府回購;
2、取得房產證或契稅完稅證明滿5年的,可以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同等條件下政府優先回購;
3、以2008年4月15日為界,之前取得房產證或契稅滿5年的經適房,上交10%的收益金,以后取得的,上交70%的土地收益金。
(二)經濟適用房的買賣具體情況可以分為:
1、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于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后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例如: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每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若按現市場價3600元每平方米進行出售,則需按3600×95×10%計算,補交元的綜合地價款。
2、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于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于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北京經濟適用房可以賣嗎,買賣需要滿足什么條件?,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以上即是關于北京經濟適用房買賣的相關內容。從文中您可以看出北京經濟適用房買賣是需要一定條件的,不是想賣就能賣的。如果您想買或者賣,都應該事先對這些政策有所了解。對于北京經濟適用房交易要繳的稅種和稅金的計算、提交的相關證件,這些小細節都是很容易被忽視的。所以此時如果您身邊有個律師指導您,或代理您做相關工作,您會輕松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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