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的房產,真的有“遺產稅”嗎?100萬
某人的父母去世后,留下了一套價值100萬的房子。他想把房子賣掉,換點錢做點生意。當他去辦理過戶手續時,卻被告知要交20萬的稅。他大吃一驚不明白為什么繼承的房產還要交稅?有沒有辦法避免或者減少呢?
一、繼承房產要交哪些稅?
在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中,并沒有專門針對繼承財產征收的遺產稅。也就是說如果你只是單純地繼承了父母或其他親屬的房產,并不需要繳納任何稅費。這一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都有明確規定。那么上面提到的那個故事里為什么要交20萬的稅呢?
這是因為他不僅繼承了房產,還要出售房產。出售房產就涉及到了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行為,這就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繳納契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這些稅費與繼承無關,而是與出售有關。
出售繼承的房產要交哪些稅呢?這要根據不同情況來區分,一般來說有以下幾種情況:
如果你出售的是普通住宅,并且滿足“滿五年唯一”的條件,即你名下只有這一套住宅,并且從取得所有權之日起已滿五年(以網簽合同日期或契稅完稅憑證填發日期為準),那么你可以免征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只需要繳納契稅1%(以核定價為計稅依據)。
如果你出售的是普通住宅,并且滿足“滿二年非唯一”的條件,即你名下有多套住宅,并且從取得所有權之日起已滿二年(以網簽合同日期或契稅完稅憑證填發日期為準),那么你可以免征增值稅,但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按照利潤20%或全額2%兩種方式選擇其中一種)和契稅1.5%(以核定價為計稅依據)。
如果你出售的是普通住宅,并且不滿足上述兩種條件,那么你需要繳納增值稅(按照核定價的5%或5.3%計算,具體稅率根據是否享受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而定)、個人所得稅(按照利潤20%或全額2%兩種方式選擇其中一種)和契稅3%(以核定價為計稅依據)。
如果你出售的是非普通住宅,無論是否滿足“滿五年唯一”或“滿二年非唯一”的條件,都需要繳納增值稅(按照核定價的5%或5.3%計算,具體稅率根據是否享受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而定)、個人所得稅(按照利潤20%計算)和契稅3%(以核定價為計稅依據)。
那么什么是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呢?這要根據不同地區的標準來判斷。一般來說普通住宅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5層以上(含5層)的多層住房,或者不足5層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舊式里弄等。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及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如果不符合這些條件的就是非普通住宅。
二、如何規劃和處理繼承房產?
如果你不急于出售房產,那么你可以考慮保留房產,作為自住或者出租的選擇。這樣可以節省稅費,同時也可以享受房產的升值或者租金收入。
如果你打算出售房產,那么你可以考慮在滿足免稅或者減稅條件的時候再出售,比如等到滿五年或者滿二年。這樣可以節省不少稅費,提高你的收益。
如果你有多套繼承房產,那么你可以考慮先出售一套,然后將所得資金用于購買另一套房產,以此來實現資產的置換和優化。這樣可以避免繳納個人所得稅,因為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如果個人在出售住房后的一年內購買新住房,并將所得資金全部用于購買新住房,那么可以申請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如果你有多個繼承人,那么你可以考慮與其他繼承人協商分割或者共有房產。這樣可以避免產生糾紛和爭執,也可以根據各自的需求和意愿來處理房產。
繼承房產是一件既幸運又麻煩的事情。在面對繼承房產時,我們不僅要了解相關的稅收政策和計算方法,還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目標來制定合理的規劃和處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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