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代理人張金鳳購得多套房產后未付尾款,且多套房產被抵押給銀行及個人。經媒體報道后,部分曾與張辦理個人抵押借款的“債主”也擔心無法追回借款,準備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已知個人抵押借款270萬

張金鳳以代買人身份在“我愛我家”購得11套房產后,曾先后將多套房產抵押給銀行和個人。

目前,據賣房人們介紹,涉及個人抵押借款的房產包括:賣家王先生位于望京利景名門小區的兩套房產、趙女士位于望京利景名門小區的一套房產和馬先生位于將府家園的一套房產;其中王先生的兩套房產個人借款金額分別為30萬、90萬,馬先生和趙女士的房產共同抵押給了同一人,借款金額為150萬。

昨晚,“我愛我家”的代理律師、安理律師事務所王紀朝介紹,經統計,涉及張金鳳事件的11套房產中,有4套已被二次出售,其中一套在出售后又抵押給了個人。其余7套房產均涉及抵押,其中5套先后被抵押給興業銀行和個人,1套先后抵押給中國銀行和個人,1套抵押給了工商銀行。

債主不知房產尾款未付

“3月底曾有賣房人給我打電話說張沒還款的事情,我還以為是騙子呢,沒想到涉及的金額這么大。”家住豐臺的王女士是一名借款給張金鳳的債權人,她現在擔心借給張金鳳的30萬覆水難收。

王女士介紹,今年1月中下旬,張稱做生意需要支付尾款,但自己資金周轉不開,需要借款30萬,并表示可把一處親戚的房子抵押給她,“一開始我們也不想借,但她說有房子在,肯定不會出問題”。

在看到合法的房產證后,王女士決定借款給張金鳳,并特意去看過房子。這套房子即是王先生位于利景名門小區、成交價為253萬的房產,當時的房主已變更為“倪春岳”。

“當時她帶著倪春岳和另一張姓女子,說是自己的弟弟妹妹,合同也是跟倪春岳簽的。”王女士說,當時她已知房子在銀行貸款160萬,但這距離房子實際價格還很大,所以決定借。王女士稱,她當時以為這套房子是按揭貸款,卻不知是抵押貸款,“否則我不會借給她錢的”。1月22日,直至個人抵押合同做了公證、并已劃款給張金鳳時,王女士仍不知道,張金鳳尚未向原房主付清房產尾款。

債主準備向法院申請強執

王女士介紹,根據合同約定,還款期限為2個月,即張金鳳應在3月22日前還款,且款項借出后,相關事宜已由其表弟李先生處理。

“過了還款期幾天我也沒當回事兒,想著她手頭緊晚幾天還也能理解。”李先生說,3月底,在接到原房主的提醒電話并查看相關新聞后,他一度不敢相信,張金鳳未還清的房屋尾款數額竟達2000多萬。

發現異常后,李先生嘗試分別與倪和張聯系,但都沒有結果,“春節前張金鳳還給我發過拜年短信呢,現在兩人全消失了”。之后,李先生再次來到房子所在地,發現房子已經被打成多個隔斷出租,并正在裝修。

昨晚,王女士表示,為盡快追回30萬元借款,準備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記者劉曉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