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買房合同是否有效?可以。

借名購房合同不是我國《民法典》中規定的具體合同。對于借名購房合同效力的判斷,應遵循《民法典》和《民法典》的一般規貝U。依據我國《民法典》,合同無效的原因有以下幾種:

(1)買賣雙方或有一方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買賣雙方或有一方的意思表示不真實;

(3)合同的內容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

(4)合同違反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具體到借名買房合同中來,如果借名買房合同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實際出資人不具有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的購房標準,則借名購房合同無效。比如,不滿足購買經濟適用房條件的購房者,借用有資格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人的名義購房,屬于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該合同無效。實際出資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房屋所有權由名義購房者取得。當然,如果借名購房合同不違法,或者違法狀態在事后已經消除,該合同還是可以被認定為有效的。比如實際出資人雖然不具有貸款資格,但購買房屋后通過自己的努力償還了貸款,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認定為借名購房合同有效。

為什么要借名買房?

借名人出資買房,卻將房屋登記在其他人名下,主要有以下3種情況:

(1)不具備某類房屋的購房資格或受房屋限購政策限制,因而借用他人身份購買房屋。這是借名買房最常見的情形,占到了借名買房案件總數的90%以上。

(2)為了轉移財產或逃避債務。

(3)為了節約將來可能發生的過戶費用,父母將自己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通常是出于這一考慮。

對于借名買房有爭議,在自己無法解決的情況下,可以來科普華君網找律師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