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這輪調控之中,第一個多部門聯合發出的文件(多部門取得共識,往往意味著多部門對較長周期的判斷一致,而且,這樣的聯合共識,較難被單一部門隨后更改,其長期的穩定性較高),因此值得好好分析。

對這個文件的分析,將可以遙遙預判下一步房產稅的走向(房產稅的涉及部門更多,要涉及國稅總局、發改委、國土部)。

這個通知中,最值得研究的是這點:

1、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算作二套房。

比如說,一個家庭在北京有一套房,沒有貸款。但有這套房。那在北京再買房,也算二套。

2、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算作二套房。

比如說,一個家庭在長沙有一套房,貸過款。那在北京再買,算作二套房。

第1條中,在住建部的口徑中,眼下還只按城市考量家庭是否二套房,只要在這個城市中沒有房,就不算二套房;但在第2條中,在銀監會的口徑中,是按全國的角度考量家庭是否二套房,只要在國內貸款買過房,就算二套房。

毫無疑問,住建部和銀監會的口徑不一致。

現在我們分析一下,二者的兩種口徑,最終國務院支持了誰(這個是這個通知中透露出來的最關鍵的信息,它隱晦的傳遞了最高意圖)?

通讀全文,我傾向于認為在部委博弈中,央行及銀監會的全國衡量家庭是否二套房占了上風。道理是在第三條中“貸款人通過查詢征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算作二套房”,這條其實是給住建部房產信息沒有全國聯網工作落后拖了國務院宏觀調控的后腿擦了一個屁股。因為這條很難執行,但清晰的表明,家庭只要在國內已有一套房的,再購買就算二套房,無論這兩套房子是否在一個城市。

如果我的漢語閱讀能力過關,沒有讀錯,那么,這次部委博弈,銀監會大獲全勝,住建部灰溜溜慘敗。在年底之前,我們應該能夠見到住建部對全國房產登記信息全國聯網的進展(從民間來看,很多城市已經開始大張旗鼓的登記房產信息了,看來各城市建委都受到了住建部的壓力)。

大走向都隱藏在細節中。如今上海市政府遲遲不推出房產稅,而是用租賃房替代,總理發言說眼下兩難,要防止政策疊加的負面效果,甚至主席表態繼續刺激政策,這些官方利好,對房地產行業來說,都100%的是煙幕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