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感覺,每次填寫個人信息的表格時,\"籍貫\"這一欄總讓人猶豫不決。其中個人信息表中的籍貫與戶籍兩個概念就經常被搞混。現在很多人以為籍貫跟戶籍是一個東西,其實不是的。

一、籍貫可以填戶口所在地嗎?

不可以。

戶籍所在地是指我國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通常是家庭戶口簿上的戶口所在地。

由于搬遷、上學、工作等原因,本人戶口會發生遷移,戶籍所在地就會發生變更。如小王出生在廣州,后來因為因工作原因到珠海,并且辦理了戶口遷移手續,那么他的戶籍所在地就變成了珠海。

二、戶口本上的籍貫應該怎么填寫呢?

根據公安部《關于啟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和居民戶口簿有關事項的通知》公通字[1995]91號文件規定: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登記的籍貫,應填寫嬰兒祖父的戶口登記地。

籍貫是填寫本人祖父的居住地。城市填至區或不設區的市,農村填至縣,但須冠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名稱。棄嬰,如果籍貫不詳,應將收養人籍貫或收養機構所在地作為其籍貫。外國人經批準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填寫其入籍前所在國家的名稱。

三、如果要對戶口籍貫進行變更,該怎么辦呢?

一、所需資料(資料中的有關證件由戶籍窗口審核原件后視情收取原件或復印件),提供以下相應資料:

(一)申請人需簽署承諾書。

1.本人現場簽署;

2.他人代辦的,可通過互聯網(網址:http://ga.zhuhai.gov.cn/zwfw/bgxz/content/post_2416832.html)下載或前往戶籍窗口領取承諾書,落戶對象本人簽署后再由代辦人現場簽名,同時提供申請人辦理戶籍業務所有證明材料原件、代辦人居民身份證、委托公證書或委托書。

(二)申請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16周歲以下的除外)。

(三)戶口底冊、《戶口簿》、《戶口遷移證》、出生證等權威原始憑據或能夠說明變更理由的原始資料。

申請人備齊所需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并預約(進入“珠海公安”微信公眾號,依次點擊“業務辦理”——“戶政業務”——“戶籍辦理預約”進入戶政預約系統)后,到任一戶籍窗口申請。

若對“微信戶政”辦理業務存在疑惑的朋友,可撥打0756-8640350咨詢相關工作人員,也可掃碼下方的二維碼獲取詳細的戶政業務辦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