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是專屬管轄嗎
文章摘要:租房子的時候,大家都要簽訂一份房屋出租合同,如果發生糾紛也要基于合同處理,那一般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是專屬管轄嗎?下面來看看吧。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是專屬管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不動產所在地即租賃房屋所在地成為確定管轄法院的依據。不動產糾紛案件適用專屬管轄,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所在地法院以外的法院作為管轄法院的條款無效。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一般的專屬管轄主要有以下三種: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專屬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因港口作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專屬于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轄;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出租房屋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1、在簽署合同時候檢驗對方的身份證件,并且互相留身份證的復印件。較好加上本地派出所簽發的暫住證。
2、簽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時間,還有就是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如果房東提前終止合同該如何賠償等。寫明室內物品清單,再細小的東西都要寫,并且寫明如果損壞,該怎么賠償。
3、關于簽訂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的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是專屬管轄嗎,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如果沒有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4、在裝飾裝修的處理約定要明確租賃合同到期或解除時,如何處理承租人對租賃房屋的裝飾裝修,一直是實踐中的爭議熱點。根據較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
5、如合同沒有明確約定,要分各種情況分別處理。因此建議租賃合同雙方在簽約時根據實際情況明確裝飾裝修的歸屬、折價、拆除、修復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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