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人的權利有哪些呢
房屋共有人的權利有哪些呢
1、要求分出自己份額權
按份共有人在不影響整幢房屋經(jīng)營管理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分出自己的份額,否則只能由其他共有人作價補償。
2、處分自己份額權
按份共有人對自己享有的份額有相當于單獨所有權的權利,對按份共有房屋中屬自己的份額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進行各種處分,如出賣、贈與、拋棄等。
3、對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額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
優(yōu)先購買權,是按份房屋共有人在出賣自己份額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于其他人購買的權利。
按份共有人在出賣自己所占房屋份額時,應預先通知其他共有人。只有其他共有人明確表示不購買,或者其購買的條件不為出賣人滿意時,才可以出賣給其他人,否則其他共有人可請求法院宣告該買賣行為無效。
房屋共有的法律特征
1、房屋共有是客體的單一性和主體的非單一性的統(tǒng)一。共有房屋的所有權主體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而客體卻是指向同一房屋。這里的同一房屋不是指只有一間、一套或一棟房屋,它可以是一間、一套或一棟房屋,也可以是幾間、幾套或幾棟甚至更多的房屋,只是這些房屋不是分別屬于多個所有權主體,而是作為一個整體為各個所有權人共同所有。
2、房屋共有不等于房屋公有。共有是從所有權權利主體的多寡的角度而言的,共有房屋的所有權人是兩個以上的共有;公有是從房屋的所有制性質(zhì)的角度而言的,公有房屋的所有權主體是國家或集體。在現(xiàn)實生活中,房屋共有與房屋公有可能呈現(xiàn)出一種交*關系;當共有房屋的共有人為國家和集體組織或兩個以上的集體時,該共有房屋的共有人為國家和集體組織或兩個以上的集體時,該共有房屋也是公有房屋;當公有房屋有兩個以上的所有權人時,則該公有房屋也是共有房屋。
3、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權利的行使具有相互制約性。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額或者平等地享有權利,但是共有人行使權利并不是完全獨立的,在許多情況下要體現(xiàn)全體共有人的意志,要受其他共有人利益的制約。
以上就是房屋共有人擁有的處分權,希望上述內(nèi)容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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