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未促成租房合同的活動費用誰來承擔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中介未促成租賃合同簽訂的,所產生的費用由房屋中介承擔,并且房屋中介不能要求承租人、出租人支付服務費。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條 【居間人的報酬請求權】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租房的中介費一般是怎么算的

其實,就現在來說,租房中介是有行業標準的,并不是雙方說給多少就給多少的。而對于黑中介,也可以從要求的中介費作出判斷。

但實際中,各地租房的中介費均有不同,具體費用應根據房屋所在地的中介行情而定。實踐中,一般中介費的計算有兩種情況:租期6個月(含6個月)以下的,收取0.5個月的租金;租期6個月以上的,收取1個月的租金。

另外,因為中介連接的是租客與房東,因此,有些找中介的人就搞不明白中介費到底是由誰出好。其實,房屋出租的中介費是自行協商的內容,因此各地中介沒有統一標準。例如,有中介要求房主全付,有中介要求房主及租客各付一半,有中介要求租客支付。

目前,就房屋中介產生的糾紛還是較多的,但是租客大可不用擔心被中介坑,只要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就可以及時挽回損失,實際中,不同類型的房屋租賃、買賣糾紛,有不同的解決渠道和投訴部門。例如:

1、涉及房產中介無照經營、發布虛假房源信息的,可向工商部門反映;

2、涉及中介違法違規亂收費的,則向物價部門反映;

3、無房地產經紀服務備案證、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騙取或騙貸住房公積金、規避限貸的、簽訂“陰陽合同”規避稅費的,可向房管部門反映;

4、因一方違約所簽合同無法推進時,三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中介未促成租賃合同簽訂的,所產生的費用由房屋中介承擔,并且房屋中介不能要求承租人、出租人支付服務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北京律師網進行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