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付了定金付款方式起糾紛怎么處理?

首先和房東協商一下。其次最好補簽,如果之前的定金收條上已經注明出租人、承租人,具體的租賃房屋的話,也可以視為就是租賃房屋的真實意思表示了。

在交定金之前一定要多長個心眼,應該事先簽好合同,把必要的條款都寫清楚。交定金之前一定要簽一份正式的協議,核心寫明定金的返還日期、方式。

但是,也不是絕對地不能要回定金,在下面三種情況下有要回的可能性:

1、交付定金的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即18周歲以下的人(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但以自己的勞動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看待)。

2、出租的房屋屬于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

3、出租的房屋屬于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

后兩種情況屬于即使簽訂租賃合同也會使得合同無效,出租人最終要返還定金,所以在這三種情況下可以要求返還定金。

二、定金的類型有什么?

1、訂約定金。訂約定金的設立是為了擔保主合同的簽訂。訂約定金的特點是,其法律效力的發生與主合同是否發生法律效力沒有關系。凡在意向書一類的協議中設定了訂約定金,其法律效力自當事人實際交付定金時就存在,在其所擔保的訂約行為沒有發生時,對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當事人就要實施定金處罰。

2、成約定金。成約定金指作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約定的定金。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有成-約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則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但是,為了鼓勵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給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實際交付定金,仍應當承認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約定金。解約定金是指以定金做為保留合同解除權的代價,即支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放棄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當事人也可以雙倍返還定金以解除合同。

4、違約定金。違約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棄或者雙倍返還作為違反合同的補救方法而約定的定金。

公民在選定租賃房屋的時候,需要判斷對方是否有房屋的處分權、是否屬于限制或者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簽署房屋租賃合同時,需要看一下合同的內容是否與雙方協商的內容有差異、是否存在違法現象,合同必須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來進行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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