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答案了!

很多購房者都會有一個疑惑:商鋪的40年使用權到期后怎么辦?

跟著樓市君一起來看看吧!

規劃局官方回復

可申請續期

近日,有市民詢問:個人持有的位于昆明市盤龍區的商業鋪面,4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如何辦理續期?可續期多久?具體需要繳納哪些費用以及繳費標準?

(來源:昆明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截圖)

8月6日,昆明自然資源與規劃局針對該問題,回復稱:40年商業用地期滿后,如仍符合城市規劃等使用條件可續期使用的,應重新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按屆時土地評估價值繳納土地出讓金辦理登記后續期使用。

具體續期時長以屆時出讓合同確定的時限為準。

(來源:昆明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截圖)

雖然市民問的是商鋪使用權到期后如何續期,但昆明規劃局回復中明確指出,40年商業用地可按照以上原則續期使用,所以公寓、寫字樓等產品應該也同樣適用。

多個公寓降價

但續費要根據土地評估價值

近期,很多樓盤大降價,其中就有不少公寓產品。

比如此前樓市君曾經報道過的碧桂園KCC云南映象、融創文旅城二期、七彩云南第壹城等等。

樓市君朋友圈截圖

不是“打骨折”半價,就是第二套半價,花樣百出的低價促銷讓不少購房者都入手了公寓產品。

但購買公寓前,“40年的產權到期后怎么辦呢?”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很多購房者。

之前碧桂園KCC云南映象公寓降價時,由于其產權只剩23年,很多購房者表示十分擔憂。

對此,中介曾向樓市君解釋:公寓40年的產權到期后,業主只需繳納很少的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繼續使用。

碧桂園KCC云南映象售樓部(昆明樓市一線攝)

從昆明規劃局的回復來看,公寓類商業用地使用權到期后,如繼續使用,需滿足2個條件,才能重新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繼續使用。一是土地使用權到期后,需符合城市規劃等條件;二是土地出讓金需根據土地評估價值來繳納。那這筆費用該開發商、還是業主出呢?

去年11月29日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提到,應由土地使用者申請續期。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網)

可是,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到底按什么方式計算補繳的土地出讓金額,以往的條例中并未明確。比如,土地最初的價值是3000/平,到期后評估價是3500/平,是不是意味著要補繳500/平?這還是一大疑問,樓市君會持續關注相關政策。

碧桂園KCC云南映象樣板間(昆明樓市一線攝)

樓市君也建議,在購買公寓、商鋪類商業產品時,一定要查看項目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對于商業土地到期補繳土地出讓金,你覺得合理嗎?歡迎到評論區說說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