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是以房產為征收對象,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全文)

房產稅按年計征,采用比例稅率:

1、按照房產余值計算計征,稅率為1.2%,計算公式為:應納房產稅稅額=房產原值X[1-(10%~30%)]X1.2%

2、按房屋租金收入計征,稅率為12%,計算公式為: 應納房產稅稅額= 房產租金收入X12%。

有上述稅率及計算公式,套入房產原值或房產租金收入即可計算出需要交納的房產稅是多少了?

例如:一套房產原值為100萬,租金為2萬一年。

按照余值計算征收,則需要交納8400~10800元每年(根據房產的折舊)。

按房屋租金收入計征,則需要交納2400元每年。

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上述第四條跟咱們個人關系比較緊密,個人所有的非營業用的房產,直白點就是說個人持有的住宅類房產不用繳納房產稅,非住宅商業、營業用途的寫字樓,商鋪,公寓,廠房等是需要繳納房產稅的。以上內容是以目前的法律條例為基礎歸納總結的。在國家房住不炒的政策下,全面開展房產稅,把個人持有的多套住宅納入征稅對象是大概率事件。

目前房產稅試點城市有上海和重慶,上海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實行差別化的比例稅率,即:適用稅率暫定為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為0.4%。

重慶主城9區內存量增量獨棟別墅、新購高檔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慶購第二套房,將被征收房產稅,其稅率為0.5%-1.2%。

重慶市房產稅改革試點采取分步實施,首批納入征收對象的住房包括:

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

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說,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未列入征稅范圍的個人高檔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將適時納入征稅范圍。

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稅率征收標準為: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

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

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

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房住不炒大背景下,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城市納入房產稅試點城市,你覺得會有你們城市嗎?為什么?如果你們的城市納入試點,稅率會是多高呢?歡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