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州黨建 2023-11-24 19:47 發表于甘肅

那干部履歷表如何填寫呢?

1、“姓名”(包括少數民族譯名)用字要固定。“曾用名”(包括筆名)應填寫使用較多、影響較大的。

2、“民族”要寫全稱。如:“維吾爾族”、“哈尼族”。

3、“出生日期”按公歷填寫到日。

4、“籍貫”填寫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長期居住地)。“籍貫”和“出生地”按現行政區劃填寫。

5、“學歷”分畢業、結業、肄業三種,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填寫最高階段的學歷。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畢(結、肄)業、碩士研究生畢(結、肄)業、研究生班畢(結、肄)業填寫。黨校通過全國教育統考招生錄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寫。 凡在各類成人高等教育(電大、函大、夜大、職大、業大、管理干部學院等)或通過自學考試形式取得學歷的,應具體寫明,如:“電大本(專)科畢業、自學高考大專畢業”等。在各級黨校函授畢(結、肄)業的,應填寫“××黨校本(專)科函授畢(結、肄)業。”各級黨校培訓、進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為學歷填寫。 不得填寫“相當××學歷”。

6、“學位”填寫在國內外獲得學位的具體名稱,如“文學學士”、“理學碩士”等。多學位的應同時填寫。僅有學位而無學歷的,只填寫學位。

7、“單位職務”要填寫本人現擔任的最高職務,包括技術職務。擔任兩個職務以上的,要同時填寫,如:“省委副書記、省長”、“副局長、總工程師”等。

8、“健康狀況”要根據本人身體情況分別填寫“健康”、“一般”、“較弱”,有嚴重疾病或傷殘的要具體寫明。

三點提醒

1、填寫《干部履歷表》是否需要填寫草表,并經審核?

答:凡正式填表前,都必須先填寫草表或草稿。對表內所列項目,要實事求是地認真填寫,填好后須經組織認真審查核對。如不符合填表要求的,可退還本人修改補充,然后再按干部管理范圍需要份數發正式表填寫。填寫時字跡要端正、清楚個別項目填不下時,可加附頁。表內項目本人沒有的可寫“無”。

2、《干部履歷表》能否由別人代填或填寫復印?

答:凡具備文字能力,都應由干部本人自己填寫。如本人確實不能填寫,可由別人代筆,但需經本人簽名蓋章。書寫時一律用鋼筆或毛筆,不得使用圓珠筆。凡上送和歸入本人檔案的《干部履歷表》一律不準復印。

3、《干部履歷表》填好后,由誰在審查機關蓋章欄內加蓋章?

答:凡經組織審閱同意后的《干部履歷表》(包括本單位的主要領導同志)都由所在單位的黨組織或組織、人事部門加蓋公章,然后按干部管理范圍,份數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歸入正本和副本的第1類。

來源:組工寶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