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滿15年,退休后每月到底能領多少錢?
閱讀提示:
近期,關于延遲退休的相關政策消息在網上熱傳,國家將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按計劃逐步推后退休年齡,最終在2055年前后實現65歲男女同齡退休。說到退休,很多人比較關注的是退休后的養老問題,與之關系最為密切的便是在退休前我們所交的養老保險。關于養老保險以及退休后的養老金,很多人都不是特別了解。對此,本期文章著重對養老保險中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詳細介紹。
一、什么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一種,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之規定,其參保對象為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上述參保對象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簡單來說,就是退休前參保且符合法定繳費年限的城鄉居民,退休后由國家為其發放養老金,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檔次
對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各省由于經濟狀況不同,所規定的標準也不同。以河南省為例,依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建立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豫人社〔2023〕8號)文件之規定,2023年1月1日起,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每人每年的繳費檔次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共15個繳費檔次。參保人在每年繳費時,可根據自身經濟狀況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國家鼓勵個人選擇較高檔次繳費。
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可享政府補貼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鼓勵城鄉居民積極參保,各地政府出臺激勵制度,即每一檔次的養老保險繳費政府均給予補貼,繳費檔次越高,政府補貼力度越大,而且政府補貼全部計入個人賬戶。以河南省為例,根據河南省《關于建立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豫人社〔2023〕8號)文件之規定,政府給予參保人員相應繳費檔次的補貼標準為:
(一)繳費200元補貼30元,繳費300元補貼40元,繳費400元補貼50元。
(二)繳費500元補貼60元,繳費600元補貼80元,繳費700元補貼100元,繳費800元補貼120元,繳費900元補貼140元,繳費1000元補貼160元。
(三)繳費1500元補貼190元,繳費2000元補貼220元,繳費2500元補貼250元,繳費3000元補貼280元,繳費4000元補貼310元,繳費5000元補貼340元。
也就是說,在河南省,如按最高檔次5000元的年度繳費檔次繳費,參保人員每年可得到340元的政府補貼,即當年個人賬戶共可存入養老金本金金額為5340元。需要注意的是,政府補貼只能在當年參保時享受,參保人員當年沒有繳費,之后再進行補繳的,不能在享受政府給予的繳費補貼。
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計算方式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之規定,參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月發放的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共同組成。
(一)基礎養老金
在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基礎上,省、省轄市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每人每月增加3元基礎養老金(省與省轄市按6∶4比例分攤),縣(市、區)確定的基礎養老金補貼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5元。根據國家要求和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逐步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各級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省定基礎養老金標準的基礎上適當提高標準;對長期繳費的,可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的加發標準,具體辦法、資金分擔比例由本級政府確定,并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
截至2023年2月,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上海的基礎養老金最高,為每人每月1300元,其次是北京的887元。在河南,根據2023年2月發布的《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豫政辦〔2023〕75號)》的規定,從2023年1月1日起,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123元。由此可以看出,在不同省份不同地區,由于經濟發展狀況不同,基礎養老金金額差距很大。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
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地方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
參保人死亡的,其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這也是很多人比較關心的,在不了解政策規定的情況下,很多人都會有疑惑:如果交了很多年養老保險,還沒等到退休人就沒了或者退休后還沒領多長時間養老金便去世了,那不就虧大了?這個是不用擔心的,根據上述規定,如果在參保人去世時,個人賬戶的養老金還有余額,其個人賬戶資金視為其生前財產,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根據上述規定,關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方式,在此可以舉個例子:以河南省為例,河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在退休后,在不考慮個人賬戶養老金利息的情況下(注:實際上,個人賬戶養老金在參保人員退休前是可持續產生利息并且計算復利的),按現行最低繳費標準200元以及最低繳費年限繳費15年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200+30)*15=3450元;如基礎養老金按省定最低基礎養老金123元(注:各縣市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均不低于省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計算,該參保人員在2023年1月退休后當月可領取的養老金最少為:3450÷139+123=147.8元。
同理,如按河南省現行每年最高繳費標準5000元繳費30年,該參保人員在2023年1月退休后,當月可領取的養老金最少為:(5000+340)*30÷139+123=1275.5元。由此可以看出,兩種繳費方式領取的養老金金額差距很大,這也是為什么國家大力鼓勵大家在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時盡可能的長繳、多繳。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每月領取的養老金金額會隨各地基礎養老金金額的調整而調整,且個人賬戶養老金領取完畢后,國家會繼續按照原計算方式發放養老金。
四、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之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根據上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男性和女性,均是在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年限不低于15年(注意是累計,不是連續)且未享受其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情況下,才可以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
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但補繳后的累計繳費年限不得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中斷年限可以補繳,但補繳不能享受政府補貼。
五、律師提示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國家推出的一項利國利民的社會保險制度,可給予眾多無法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且遵循多繳多得、長繳長得原則。因此,建議參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積極響應國家號召,盡可能的長繳多繳,在退休后也給自身一份生活保障。
相關政策法規:
一、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三、《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建立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豫人社〔2023〕8號)文件
四、《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豫政辦〔2023〕75號)》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