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理出生公證書之前,先要確定是辦理出生公證書,還是出生證公證書(即出生醫學證明公證書)。出生公證是實體公證,直接證明申請人何時何地出生,并注明生父母的情況。出生證公證是對出生證(即《出生醫學證明》)進行公證,公證書中會有出生證的復印件和翻譯件。

出生公證書

辦理出生公證書需要什么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3、申請人的父母親的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及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如: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等),如父母親有去世的情況需提供死亡證明;

4、申請人的出生證明材料,任選其一:

①戶籍部門或人事檔案部門所出具的出生證明;

②《獨生子女證》;

③《出生醫學證明》+父母親結婚證;

④父或母戶口簿可以體現該關系的,父母同一或各自戶口簿+父母親結婚證;戶口簿沒法體現該關系的,派出所出具的戶籍成員關系證明或人事檔案+父母親結婚證(如父母離婚的,相應提供離婚證書、離婚協議)。

如果是辦理出生證公證書,需要的材料基本和辦理出生公證書的一樣,但是在申請人的出生證明材料中,只能是《出生醫學證明》。

出生公證書

出生證公證書能否委托他人代辦呢?

答案是可以的。如果申請人無法親自辦理,可以提供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委托他人代辦。

如果申請人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所申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的要求補充證明材料。結合各地政策調整,不同地區公證機構要求的材料會有所差別,詳情請咨詢當地公證機構。

出生公證書

哪里可以辦理出生公證書呢?

申請人戶籍地或常住地的公證處;網上申辦:公證認證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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