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肇事逃逸怎么認定的知識,其中也會對肇事逃逸怎么處罰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肇事逃逸怎么認定

出現以下幾種情形可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行為人明知發生事故,仍駕車或棄車逃離現場的;

2、事故當事人認為其對事故無責任,駕車離開現場的;

3、當事人出現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仍拒絕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的;

4、事故當事人將受害人送至醫院,但未進行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事故當事人將受害人送至醫院,但給受害人或其家屬留下的是虛假姓名、地址、聯系方式等離開醫院的;

6、事故當事人在接受調查期間,逃逸的;

7、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因其原因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但交警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了事故的。

《刑法》之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其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系的,應當負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肇事逃逸怎么認定標準

一、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認定

1、事故逃逸認定標準如下: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行為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行為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在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的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3)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4)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之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道路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處罰

道路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

1、刑事處罰,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2、行政處罰,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肇事逃逸如何認定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有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算肇事逃逸。在主觀上逃逸的當事人應當有知道事故的發生,且有想逃避的責任的行為。逃逸的一方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之一百一十二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第六十一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之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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