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上明確的規定,我國的利息標準規定如下:

1、年利率在24%以下的利息,屬于合法利息,法律將會予以強制保護。

所以,即使是放高利貸,但在這個范圍內的利息,如果債務人到期不支付的,放貸機構可以積極維權,并且去發法院起訴的話,將會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2、年利率在24%以上36%以下的利息,屬于自然債務,借款人自愿給付的,也受法律保護。

一般來說,放貸機構會約定這個范圍的利息,雖然直接去法院起訴將不會被受理,但是放貸機構仍然可以積極找債務人追還。

3、年利率在36%以上的利息,即屬于違法利息,法律不予保護。

如果放貸機構追還這個范圍內的利息,債務人可以積極去法院請求維權,法院將會判決放貸機構返還已支付的違法利息,并且放貸機構也不得再繼續追償未還的違法利息。

所以,如果借高利貸到期的,應該按照以下方法解決:

1、年利率在24%以下的利息,是合法債務,借貸人需要盡力償還。

2、可以起訴到法院主張利息過高部分無效,然后償還本金和合理利息給對方。

3、如果放貸公司在索要高利貸的過程中有威脅到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的,屬于公安機關受案范圍,應當及時報警處理。

最后,借高利貸的利息高,危害大,能還得起貸款的往往只是一小部分人,更多的是借了高利貸無力償還的人,不僅自己要背負巨額債務,還可能連累全家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所以盡量不要觸及高利貸。如果因為高利貸威脅到人身安全,應該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