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了多少個作業類別為特種作業?
國家規定了10個作業類別為特種作業,分別為以下10種:
1、電工作業
2、鍋爐司爐
3、壓力容器操作
4、起重機械作業
5、爆破作業
6、金屬焊接(氣割)作業
7、煤礦井下瓦斯檢驗
8、機動車輛駕駛
9、機動船舶駕駛、輪機操作
10、建筑登高架設作業
要從事上述特種作業,必須具有特種作業資格。勞動者必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并通過安全技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之后,才能獲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然后才能從事特種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安全衛生規程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職工,所在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過有關機關考試合格并取得操作合格證或者駕駛執照后,才準予獨立操作。
建筑業特種作業人員包括哪些?
建筑施工特種作業包括:建筑電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號司索工、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和北京市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認定的其他特種作業(見附件一)。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工種類別代碼
代碼
工種類別
01
建筑電工
02
建筑架子工(P)
建筑架子工(F)
03
建筑起重信號司索工
04
建筑起重機械司機(T)
建筑起重機械司機(S)
建筑起重機械司機(W)
05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T)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S)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W)
06
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
注:P是指普通腳手架;F是指附著升降腳手架;T是指塔式起重機;S是指施工升降機;W是指物料提升機。
安監局和技術監督局的特種作業證有什么區別
1、內容:
安監局辦理的是特種作業操作證,是指電工、焊工、登高架設、制冷、企業內機動車駕駛及井下操作等一般性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質監局辦理的是特種設備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主要包括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
2、側重點:
質監局主要側重于產品質量,而安監局主要側重于生產的安全。
3、對象:
質監局發證針對的是叉車是特種設備而發的證,安監局針對的是叉車工是特種作業人員而發的上崗證。
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所持證件為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一次,滿6年需要重新考核換證。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
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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