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律師 *** (工傷咨詢 *** )
北京市王玉梅律師事務所
*** :010-82609718
.cn
長按二維碼關注我們
長按關注上方二維碼
可獲得更多公益服務
當前,在以 *** 總書記為核心的黨 *** 下,全黨全國人民正在全力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為深入貫徹落實 *** 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北京市王玉梅律師事務所響應司法部關于《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指引》,履行律師事務所及律師肩負的社會責任。結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部委發布的通知、意見,采用問答的方式講解,引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和諧解決疫情期間的相關勞動關系的矛盾和問題,將法律的公平公正感傳遞給每一個人,溫暖彼此共渡難關!
王玉梅律師事務所在30年的發展建設中,一直推崇為客戶提供精準、專業、優質的服務,培養律師“術業有專攻”的法律服務專業理念。該所李延梅、楊春梅兩位律師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在勞動制度設計、人力資源管理的實踐與理論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今天該所推薦這兩位律師在《王玉梅律師專線》用簡潔易懂的問答方式,針對勞動用工領域用人單位、勞動者普遍關心的工資支付、勞動合同管理、工傷認定與待遇等方面,分享法律對三個方面所做的規定。
高級律師 王玉梅
第三講 工傷篇
在疫情面前,無數醫務工作者、志愿者、社區干部等相關人員投入到預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的戰役中。近日各地在確保疫情防控工作到位的前提下,有序推進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涉及到哪些人感染新冠肺炎能認定為工傷,成為許多職工關心的問題,且聽以下講解。
1、在工作期間,感染新冠肺炎的職工能否認定為工傷?
楊春梅
(一)依據《關于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1號)(以下簡稱《通知》)中明確規定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通知》中的醫護人員的范圍基本上明確,包括參與預防和防治工作的醫生、護士、護工、醫院管理人員、救護車司機及后勤服務人員等。但是“相關工作人員”的范圍,目前通過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關心關愛措施的通知》,城鄉社區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間發生事故傷害或患病,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認定情形的,應依法認定為工傷。可見,目前城鄉社區工作者屬于相關工作人員的范圍,其他相關工作人員還需要國家出臺規定進一步明確。
(二)來自各行各業的志愿者在新冠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感染患病或死亡的,可以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視同工傷。當然,前提是志愿者本人有形成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可以為其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志愿者沒有用人單位,是不能申請工傷認定的。
(三)其他一般勞動者在上班期間感染新冠肺炎能否認定為工傷,《通知》并未予以明確。新冠肺炎屬于乙類傳染病,未列入職業病目錄,因此其他一般勞動者上班時感染患病或死亡,不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又因為此次新冠肺炎傳染性非常強,有7-14天的潛伏期,一般勞動者在工作中染病,難以證明工作與染病的因果關系,也不能認定為工傷。但地 *** 規對此有特別規定的,實踐中可以適用特別規定。例如《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由用人單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為疫區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視同工傷”。此外,疫情爆發以后,浙江等地出臺了審理相關案件的實施意見,規定“勞動者在疫情防控期間因履行工作職責而感染新冠肺炎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目前,各地對這一問題的處理不統一,我們認為如果其他一般勞動者有證據證明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履行工作職責被感染新冠肺炎的,是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的。
2、感染新冠肺炎認定為工傷,工傷待遇如何解決?
李延梅
(一)依據《通知》規定,已參加工傷保險,認定為工傷的職工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準支付,財政補助單位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
(二)對于認定為新冠肺炎者,其工資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確診后的治療期間,在停工留薪期內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支付;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職工依法享受傷殘待遇。
(三)對于認定為工傷死亡的職工,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之一款第三項規定:職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更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訟法院所在地死者的戶籍不同區別計算是不一樣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是全國統一的,它的計算標準與地區無關、與戶籍無關、與崗位無關。根據人社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關于2023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核定基數的通知》核定2023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847180元。(2023年1月份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23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42359×20=847180元)
3、感染新冠肺炎無法認定工傷的,醫療費用如何解決?
楊春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國家對患有特定傳染病的困難人群實行醫療救助,減免醫療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等部門制定。經國務院批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并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二)2010年1月22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通知》第二條規定“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一是對于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實施綜合保障。二是對于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異地就醫患者,先救治后結算,報銷不執行異地轉外就醫支付比例調減規定。三是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的,可臨時性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三)2023年1月27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衛建委三部門又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補充通知》,明確疑似病例與確診病例享受同等的醫療保障待遇。總之,無論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確診患者還是疑似病例都無需為醫療費用擔心,有醫保報銷和財政托底,個人無需自付治療費用。
結
語
寒冬終將過去,春天終會到來,法在身邊,王玉梅律師事務所愿集結法律人的智慧與力量為推進內蒙古法治建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律師簡介
楊春梅律師 *** :13848903350
李延梅律師 *** :13683593413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