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2023年房產稅新政策出臺)_3
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2023年房產稅新政策出臺)
引言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我國很早就開始了房產稅的征收,依據《房產稅暫行條例》,其主要征收對象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 (不包括農村)的房產。該條例第五條規定了五種房產免征房產稅,其中包含了“個人所有的非營業用的房產”,但上海和重慶作為自2011年1月開展的房產稅征收試點除外。
2023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隨著摸底調查和初步研究工作的推進,雖然今年內并不具備征稅條件,但后期仍有可能在繼上海、重慶試點地區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房產稅的試點范圍。
那么從個人和家庭資產配置的角度出發,我們有必要對“個人所有的非營業用的房產”可能被征收房產稅事宜,進一步深入了解。
房產稅的發展歷程
我國房產稅的征收由來已久,經歷了初創、合并、分立、改革探索、新的試點等幾個階段。
現行房產稅的征稅政策
1 征稅范圍
房產稅的征收范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建制鎮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提出方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批準后執行,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依據】
《房產稅暫行條例(2011修訂)》之一條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具體征稅范圍解釋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9]44號)。
2 課稅對象
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及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即為房產,均為房產稅的課稅對象。而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變電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磚瓦石灰窯以及各種油氣罐,加油站罩棚等,不屬于房產,不征收房產稅。
【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幾個業務問題的解釋與規定》([87]財稅地字第003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產稅的通知》(財稅〔2005〕181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油站罩棚房產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3號)
3 納稅人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依據】
《房產稅暫行條例(2011修訂)》第二條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書期間如何確定房產稅納稅人的批復》(國稅函〔2002〕284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
4 計稅依據
現行的房產稅計稅依據有兩種:按房產余值計稅和按租金收入計稅:
1、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
房產原值,以房屋為載體,不可隨意移動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如給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調、電氣及智能化樓宇設備等,均計入房產原值。自用的地下建筑為工業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50—6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商業和其他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70—8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房屋原價折算為應稅房產原值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和地方稅務部門在上述幅度內自行確定。
一次性減除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陜西省規定的一次減除比例為20%。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10%—30%)]×適用稅率
2、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應納稅額=應稅租金收入×適用稅率
【依據】
《房產稅暫行條例(2011修訂)》第三條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計征房產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3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產稅的通知》(財稅〔2005〕181號)
《陜西省人民 *** 關于印發<陜西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和<陜西省房產稅實施細則>的通知》(陜政發〔2023〕25號)
5 稅率
房產稅采用固定比例的稅率,分為兩種:
1、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對個人出租的住房,不區分用途,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依據】
《房產稅暫行條例(2011修訂)》第四條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
《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2023年第24號)
6 免征范圍
對于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及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依據】
《房產稅暫行條例(2011修訂)》第五條
結語
隨著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未開展試點地區的個人和家庭從資產配置的角度出發也有必要對“個人所有的非營業用的房產”可能要被征收的房產稅予以關注。下一篇,我們將以上海和重慶為例,向大家展示試點地區“個人所有的非營業用的房產” 具體房產稅征收實踐中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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