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南通公積金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南通公積金貸款額度對照表2023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2023年南通市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南通市公積金繳納金額

2023年南通市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

一、南通公積金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5%-12%,繳存單位可在5%-12%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

二、南通公積金繳存

1、匯繳

單位在辦妥職工開戶手續后,即可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匯繳。住房公積金一般采取按月繳存方式,即單位應當于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托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職工存繳的住房公積,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

2、預繳

為了節約往返銀行的時間,簡化手續,單位亦可采取預繳的方式,即在年初、半年初、季度初單位可將本年度、本半年度、本季度的住房公積金一次性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

3、補繳

(1)單位補繳:單位由于種種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繳存登記和本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并匯繳的,應按法規辦理補繳,標準由中心或各地管理部核定;撤消、解散的單位在結算期間因資產凍結無法繳存的,結算結束后,應按法規辦理補繳;原繳存確有困難的單位,在經濟效益好轉后,應按法規辦理補繳,住房公積金年度內的補繳可以直接去開戶銀行辦理,跨年度的補繳應去中心或各地管理部辦理相關手續。

(2)個人補繳:職工個人因工作調動未及時繳存或啟封原封存帳戶按法規需補繳的,單位應在《南通市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中注明個人補繳,相關手續辦理同上款。

南通公積金咨詢 ***

南通住房公積金中心在崇川區工農南路150號政務中心裙樓4樓, *** 是0513-85798852,同時設有開發區辦事處、港閘區辦事處、政務中心辦事處、通州灣辦事處等辦事點。

1、政務中心辦事處。

地址:南通市崇川區工農南路150號政務中心14層。

聯系方式:0513-85798852。

2、開發區辦事處。

地址: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宏興路9號能達大廈2樓。

聯系方式:0513-83590201。

3、崇川區辦事處。

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696號和豐大廈b座一樓。

聯系方式:0513-85302985。

4、通州灣辦事處。

地址:南通市濱海大道66號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公積金窗口。

聯系方式:0513-81680602。

5、海安管理部。

地址:江蘇省南通市海安市中壩南路11-1號開發大廈5樓。

聯系方式:0513-88853611。

南通公積金貸款額度

南通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限額是,更高是40萬,對應的是公積金每月繳存1600元以上。更低的貸款額度是6萬元,對應的是每月繳存住房銀租派公積金80到100元等。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鋒賀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額度、利率》

二、貸款額度

1、住房公積金繳存80-100元/月(含100元/月)的職工,可貸款額度6萬元;

2、住房公積金繳存100-150元/月(含150元/月)的職工,可貸款額度8萬元;

3、住房公積金繳型肆存150-200元/月(含200元/月)的職工,可貸款額度9萬元;

16、住房公積金繳存1600元/月以上的職工,可貸款額度40萬元。

南通公積金怎么提取出來

視情況而定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告碧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后,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后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提取條件

住房消費提取包括住房消費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費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安襪液舉置)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現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補貼的經埋團濟租賃房房租。

非住房消費提取包括銷戶提取和按月提取。

1.銷戶提取:包括離、退休;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并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領取失業保險金;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并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并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和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并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兩種原因的銷戶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更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癥、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住院治療的。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納入特困救助范圍提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