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如何取出住房公積金的知識,其中也會對住房公積金取不出來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住房公積金怎么取

取出公積金需要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所在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以及其他相關材料至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核通過到銀行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如今大多數的單位都會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作為企業的一種福利政策。很多職工因為買房、離職等原因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那么住房公積金該如何提取呢?接下來小編就簡單的大家介紹一下。

1、 想要提取住房公積金,首先需要滿足提取公積金的條件,比如說我們用來公積金購買自住住宅,支付房租,償還房貸等等。例如我們提取公積金擁有購買住宅,可以到所在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申請書,并且蓋好印章。然后我們拿著身份證、申請書、購房合同、購房發票等資料,到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提取公積金。

2、 接下來公積金管理部門會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審核,一般3個工作日就能夠完成。如果符合要求,那么工作人員要求申請人提供公積金指定銀行的儲蓄卡,并且為我們辦好公積金提取手續,將申請的金額劃入銀行卡中。最后申請人就可以到銀行提取住房公積金了。

3、 如果我們單位辦理了網上提取公積金的手續。我們可以在網上提取公積金。大家可以登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激活公積金的儲蓄卡賬號,修改好初始密碼,點擊網上辦事大廳,預約好辦理時間和網點。然后帶上公積金卡、身份證到預約的網點進行辦理就可以了。一般之一次辦理公積金提取的人員需要到銀行簽訂公積金業務自助辦理協議。

小編總結:關于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小編就介紹到這里了。公積金提取次數也是有規定的,如果我們是采取貸款購買住宅,那么每個季度可以提取一次。如果我們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一般每年的3、4月份可以提取一次。

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

說到住房公積金,相信大家都很熟悉,說白了就是公司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儲金,而且住房公積金并不是隨時隨地都能取的,而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那么,你知道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嗎?哪些條件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呢?別急,下面我來簡單為大家介紹下。

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

1.辦理人要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相關人員會告知你支取時所需的材料及辦理流程,同時會讓你填寫一份《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必須在工作日辦理,因為周末是不上班的。

2.同時,班里人還需向工作單位提出申請,工作單位進一步的審核之后,如核實無誤,會在《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蓋章。

3.申請人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相關材料,工作人員會加以審核。注意:爭取一次性辦成,這樣可以節省大量的時間。

4.辦理人做好相關工作后,交給工作人員辦理即可。工作人員首要的是審核,經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領導審核之后,會在申請人的相關材料上簽字。當然,審核需要一個過程,希望大家不要著急,如審核資料通過后,還需要進行提取審核。

5.審核通過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出示取款支票,并囑托相關銀行辦理相應的手續,申請人即可去指定柜臺提取住房公積金了。

哪些條件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1、需購買、建造或者是大修自住住房的;

2、已離休或者是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

4、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合同后,未重新就業滿5年的;

5、已出國或者是出境定居的;

6、個人戶口遷出本市、縣區域,遷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

7、本省 *** 規定的職工其他住房消費。

編輯總結:看完以上介紹,相信大家對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也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繼續關注我們網站,后續將為大家呈現更多的精彩內容。

個人如何取出住房公積金

法律分析:1、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辦理公積金提取所需的相關資料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按照要求填寫公積金提取申請變,并提交公積金管理中心所需資料;2、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用的提取資料后,會對用戶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3、攜型猛審核通過后,公積金管理中心通知提取人簽訂公積金提取協議,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之后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將提取資金劃入到提取人指定的銀行卡賬戶中。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租首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辯橋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