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出生公證需要什么材料?
在辦理出生公證之前,我們要先了解什么是出生公證?出生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或監護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自然人在中國境內出生的法律事實的真實性的活動。出生公證主要用于當事人辦理移民、出國留學、工作、繼承財產、辦理入籍手續等,是出國人員必備的公證書。
出生公證
辦理出生公證需要什么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3、申請人的父母親的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及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如: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等),如父母親有去世的情況需提供死亡證明;
4、申請人的出生證明材料,任選其一:
①戶籍部門或人事檔案部門所出具的出生證明;
②《獨生子女證》;
③《出生醫學證明》+父母親結婚證;
④父或母戶口簿可以體現該關系的,父母同一或各自戶口簿+父母親結婚證;戶口簿沒法體現該關系的,派出所出具的戶籍成員關系證明或人事檔案+父母親結婚證(如父母離婚的,相應提供離婚證書、離婚協議)。
出生公證
沒有出生證,如何辦理出生公證?
《出生醫學證明》也就是我們口中常說的“出生證”,是辦理出生公證或出生醫學證明公證所需的材料之一。但是因出生醫學證明是1996年后才開始施行的,很多人并沒有《出生醫學證明》,也有些人因為保存不善等原因以致丟失的等等。
首先我們要明確是辦理出生公證,還是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證書公證,沒有《出生醫學證明》的,不能辦理證書公證。
如果是辦理出生公證,卻沒有《出生醫學證明》,那么就和我們之前說的一樣,出生證明材料四選一,用其他證明材料代替《出生醫學證明》。
如果是年紀較大的申請人,沒有出生證,沒有獨生子女證,又是從外地遷入本地沒有戶籍信息,出生證明可由以下材料代替:
①原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或者居委會開完證明到派出所蓋章確認;
②調取原籍戶籍底檔;
③本人和父母的人事檔案。
出生公證
辦理出生公證有哪些注意事項?
1、加貼照片:美國、法國、泰國、哥倫比亞國家需提供當事人個人2寸近照;
2、在中國境內出生,申請人已注銷戶口出境且其原住所地戶口簿上無其他資料反映的,還應提供原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與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
3、如果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4、如果申請人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所申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的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結合各地政策調整,不同地區公證機構要求的材料會有所差別,詳情請咨詢當地公證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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