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 探親假、婚喪假等五類休假標準發布 哪些假期你能休?
原標題:五類休假標準發布 哪些假期你能休?
深圳商報2023年8月14日訊 人社部近日發布《我國法定年節假日等休假相關標準》,對休息日、法定年節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五類休假的時長、標準等加以明確。記者從深圳人社部門獲悉,正值暑假,不少家長請年休假帶孩子去旅行,帶薪年休假關注度較高。
法定年節假日一共11天
休息日又叫做公休假日,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企業和不能實行國家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現行法定年節假日為11天: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二、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2、3日)。這些假日如果正好是周末,應當在工作日補回來。
若是恰逢周末,這些假期不可以補假: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周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連續工作1年以上可帶薪休5-15天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按照累計工作年限計算: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參加工作以來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時間為累計工作時間。胡女士已工作12年,換過3家公司,工作年限分別為2年、3年、7年,她說:“有人說我工作總共12年,應該有10天年休假;但有人說我在現在的公司工作7年,只有5天年休假。我應該如何計算年休假天數?”按照規定,劉女士累計工作12年,享有10天年休假。
探望父母和探望配偶天數不同
探親假分兩類:探望父母,單身每年1次20天,已婚4年1次20天;探望配偶,每年1次,假期30天。探親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內。
職工本人結婚可享受3天婚假;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可給予3天以內喪假。職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單位領導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喪假。(記者徐恬)來源:深圳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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