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耕地全部集中,農民土地流轉給大戶,這樣真的好嗎?
導語:土地流轉到底是不是好事?規模經營有沒有弊端?資本下鄉收購兼并土地以后農民怎辦?
土地問題是關乎吃飯的生死大事,要知道天大地大吃飯最大,解決吃飯的問題才是穩定社會的根本。新中國成立后農村經歷了多次“土改”,比較大的就有收繳資本、大地主土地,實行耕者有其田地打土豪分田制度。
然后又有了土地集中的大集體,也就是從初級社向高級社的轉變形成了當時的人民公社,土地集體所有,按勞分配,然后就是我們當下實行的“大包干”,也就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按照村組人口均分,實行分田到戶。
為了穩定土地承包關系,第一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三十年,而現在已經明確當第二輪的三十年到期后再次延包三十年,也就是說一直到2057年農村不會再重新分配耕地。
然而雖然土地沒有重新打亂重分,但是有越來越多的土地承包關系發生的轉變,隨著大量農的耕地被農民轉租給了種地大戶,得不償失的耕地進行了拋荒。
于是在農村形成了新型“地主”,而這個“新地主”群體正在不斷擴大,主要表現形式是很多村子中的所有耕地都流轉到了一個人、公司或幾個人、幾個公司中去,造成了一人流轉數百上千乃至上萬畝農田。
這是土地承包法不斷修改的結果,在2002年修訂的承包法中明確了農民承包的土地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可以流轉,于是小農種植不賺錢的前提下,大量的土地被兼并,形成這樣的局面。
雖然大規模流轉土地有一定的優勢,可以實現大塊機械化操作,管理成本更低,規模性更強,但是弊端也有很多。
①增加糧食生產成本
現在的農民對比八九十年代的農民是幸福的,各種苛捐雜稅基本上取消了,公糧不用交了,三提五統也不用交了,各種附加費也基本上減免了;除此外種地還有各種補貼,雖然糧食價格始終不高,但是滿足吃飯是不成問題的。如果把土地流轉出去還有一筆租金。
但是對承租人來說,對于糧食生產來說并不是好事,土地是為了保證糧食生產的,補貼是為了提高種糧積極性的,農民不種糧食吃地租,無疑是增加了包地種糧人的成本,一畝地少則幾百多則上千。這是打擊了農業生產的,不種糧食的吃地租,真正種糧的人不僅沒有農業補貼還要承擔租金。
所以有專家建議把不愿意種地的農民的土地收回來給愿意種地的人耕種,讓真正種糧,保障糧食安全的人得到實惠。
②對糧食產量造成影響
當然,并不是所有的流轉的土地都要種糧食的,畢竟對于資本來說最短的時間里攫取最大的利益才是根本,所以有的搞養殖、有的建房子、有的搞大棚房等等,或者有的種花、種樹,這對于糧食安全的危害是巨大的,當這樣的大戶、大公司一多了,糧食勢必減產。
同時,過大的規模并不是好事情,農民單干對于管理是精細化的,而大規模生產很難做到精細化管理,即便是各種設備儀器都用上也是如此,要知道農民是高風險的,是風險疊加的,不僅僅是行情的問題,更是有天災人禍的不確定性,一旦受損就是大面積的損失。
③農民無路可退
國以農為本,所謂無農不穩,無工不富就是如此,農業、農民、農村是國家的基石,農民進城打工、經商,農村就是農民的后路,而土地就是其活下去的資本。一旦農民進城失敗或家庭遭遇重大困境,老家的土地就是活下去的力量。
而土地全部流轉之后農民將無地可種,即便每年有幾百幾千元的租金也是買不了多少糧食的。就比如這幾年的疫情,有多少農民工返鄉?這些人都是不統計在失業人口之內的,如果農村沒有耕地他們怎么辦?必將會產生社會動亂,打砸搶都有可能發生,而有土地至少有一口吃的,有吃的社會就會穩定。
因此在土地流轉中農民要為后路做好打算,同時國家也有明文規定,規?;m度,而不是無限制的規模化,不然一個村、一個市乃至一個省的土地都被一個人承租了那是什么后果?如果一個國家的土地都被一個人租賃了又是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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