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應該準備哪些證據?
很多當事人都是頭一次面臨起訴離婚。由于缺乏經驗而不知道該如何著手去做。甚至有些當事人消極回避,直到迫不得已的時候,才開始有所行動。比如下面這位女士。
這位女士結婚多年并育有二子。很多年前,她便發現男方與多名婚外異性有染。為此,她也曾經多次與男方鄭重交涉過,但是男方很是強勢,不僅不承認自己的錯誤,而且更加肆無忌憚。這位女士考慮到婚姻和家庭,乃至孩子的成長而選擇了隱忍。直到最近,男方終于提出了離婚的要求。
毫無準備的女方慌忙聯系本離婚律師尋求應對之策。談話當中,本律師發現這位女方的對于離婚之事并沒有真正做出決定,因此毫無準備。在她看來,如果男方堅持離婚并真的訴至法院,自己再委托律師進行應對。而如果男方回心轉意,放棄離婚的打算,則再好不過,自己便又可以將婚姻維持下去。正是這種猶豫不決的態度,導致這位女士既不了解男方的出軌細節,也沒有獲得男方出軌的證據,甚至連男方所掌控的大量夫妻共同財產也知之甚少。如此下去,一旦男方發起離婚訴訟,調查該從何處著手都是個問題。要想在離婚的過程中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拿到自己應得的東西簡直是天方夜譚。
有鑒于此,本律師為其開列了如下應準備的證據清單:
一、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子女出生證明。以此來證明合法婚姻關系的存在;
二、男方出軌的證據,或者至少是證據線索。如果能獲得這方面的證據,對于未來在離婚訴訟爭取離婚賠償和分得更多的離婚財產都會起到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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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方所掌握的銀行存款信息、車輛型號與牌照號碼,持股公司的名稱或者持股比例等。
對于上述二、三項所列證據,如果這位女士難以獲取的話,只要能提供相關線索,專業的離婚律師也是可以通過調查而獲得。
最后,本婚姻律師想強調一點:提早做出決定,提早進行準備,才能做到有備無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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