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無緣無故的仲裁訴訟,大部分勞動爭議都是由于企業不專業、操作不規范,勞動關系結束時往往會爆發大部分糾紛。

據統計,企業在仲裁訴訟中敗訴的概率仍然很高,甚至在某些地區,敗訴的概率也可以達到80%。此外,一些企業經常遇到勞動仲裁或訴訟。敗訴后,他們會遇到仲裁并再次敗訴。這也是一個困擾大多數企業的法律問題。這種循環阻礙了企業的發展,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如果企業能夠提前做好風險控制工作,將大大降低企業的法律風險,提高企業效率!

徐寶同律師團隊根據處理勞動糾紛的經驗,并從法院審理的角度提出了實務建議,分享給大家,希望對大家能有一些幫助。

一、事前風險控制是重點。

1. 完善企業規章制度,確保員工手冊和規章制度合法有效。

根據勞動部門的統計,許多公司最終在勞動仲裁案件中敗訴,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因為他們的員工手冊和規章制度最終沒有得到法律的承認,其中一些是因為制定規章制度的程序是非法的,沒有民主程序,沒有宣傳程序,有的是因為制定規章制度的內容是非法的,違反法律規定,最終導致規章制度無效,直接導致企業在勞動仲裁和訴訟中敗訴。

因此,完善企業規章制度是企業處理勞動爭議的首要和最重要的環節。這往往是許多企業忽視的最重要的環節。許多公司直接在互聯網上下載所謂的規章制度模板,然后直接應用于企業管理,這為企業未來的就業埋下了巨大的就業風險,這也是企業在實踐中失敗率高的主要原因。

1. 企業各部門要加強合作,加強員工考核,收集證據。

企業規章制度完善后,下一步是如何適用規章制度。因為無論規章制度多么漂亮,如何不能有效地與實際操作相結合,對企業來說都是無用的。在實踐中,企業應通過日常管理和培訓向用人部門解釋制度的適用標準,最終讓用人部門清楚地知道哪些行為是企業鼓勵的,哪些行為是企業不允許的,哪些行為是企業絕對禁止的。如果他們違反勞動合同,他們可能面臨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的嚴厲處罰。

通過這樣的日常管理用人部門可以加強對員工的日常考核,及時發現員工違法違紀行為,及時發現并確定員工違法違紀行為的證據,為今后的仲裁和訴訟保留足夠的證據。

2. 完善企業的制度設計,包括考勤管理、工資結構等。

在實際案例操作中,大部分訴訟請求都面臨著工人提出的加班費請求。許多單位敗訴的根本原因是企業在制度設計上存在缺陷。為了減少員工因加班而與公司發生的糾紛,我們必須提前出勤。只有有效地設計工資結構,才能有效地避免這些勞動爭議。

一、事中積極應對是關鍵。

1. 企業要積極處理仲裁和訴訟,不要輕視。

目前,在實踐中,企業在勞動仲裁案件中的敗訴率很高,公司對仲裁案件缺乏關注也是根本原因。一些公司甚至認為員工是不合理的,仲裁根本不合理,有些公司甚至不去法庭,這最終導致了仲裁委員會的缺席判決。可以想象,這樣的判斷結果肯定對公司不利。

在某些情況下,大目標是可以的,也有機會起訴法院重新確定。當一些小目標(仲裁目標不到12個月的最低工資)直接適用于最終裁決時,該單位甚至沒有機會辯護,因此必須賠償。結果肯定不理想。

2. 尋求專業勞動法律師的幫助,充分了解仲裁的法律風險,了解對方。

由于勞動案件的特殊性,企業和員工在法庭上,往往是針對小麥,對抗性很強,許多案件往往來自勞動仲裁。一審。二審,有些甚至在高等人民法院再審,因此,面對勞動爭議案件,首先要讓專業律師對案件進行全面分析,然后區分情況。

如果專業律師看到,案件確實是單位證據不足,訴訟風險很高,賠償的可能性很大,那么單位最好在仲裁委員會、法院組織下進行調解,以盡量降低訴訟風險,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如果專業律師看過,認為單位證據充足,訴訟風險低,可以繼續辦理。

通過這一程序,可以有效地幫助公司加強處理案件的主動性,降低訴訟風險,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試想一下,如果一家公司的失敗案件最終得到有效判決的確認,那么對公司來說,不僅僅是賠償,更重要的是,它失去了企業管理的權威性和主動性,這將對其他員工產生不利影響。如果賠償很容易處理,如果員工必須恢復勞動關系,想想公司在判決后會有多不利。它不僅要在訴訟期間支付工資,還要重新安排工作,這是難以想象的。

一、事后思考總結是必要的。

1. 通過發生的仲裁訴訟案件,找出企業管理漏洞,盡可能完善。

在訴訟和仲裁案件中,通過員工的訴訟辯護,發現企業管理中的漏洞,然后提高自己。在實際案例中,許多員工會提到加班費的問題。企業可以根據員工提出的問題,快速發現企業工資結構的不足,重新設計自己的出勤管理。有些員工沒有書面通知規章制度,沒有民主程序,可以及時糾正,然后改進。

但在總結這篇文章之后,最害怕的是一些公司花錢,不買教訓,好傷疤忘記痛苦,今天補償雙倍工資,補償數十萬,明天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的單位是企業的問題。已經出現的法律問題,要找到解決和處理的方法,如果問題不總結,那么企業將永遠有法律風險。

2. 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完善企業法務的配置。

許多企業不重視公司的法律事務,小公司不招聘法律事務,早期沒有預防,遇到問題開始解決,此時公司將承擔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稍大一點的公司可以招聘法律事務,但事情非常復雜,法律事務的工作量遠遠不夠,所以企業的成本會越來越大。但是,如果企業沒有一個專業的法律團隊來做這件事,它肯定很容易出現各種法律風險,從而使企業遭受巨大的損失。

徐寶同律師,上海錦坤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國際律師協會(IBA)理事,亞洲代替性糾紛解決調解中心調解員,中國仲裁員,泰國國際仲裁中心(THAC)仲裁員。徐寶同律師團隊專注公司、商事、股權、合同訴訟及仲裁爭端解決,十余年法院審判實務及規則研究經驗。本文不能視為對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議或意見,僅為筆者團隊在處理類似案件時法院的裁判規則。如你遇到法律問題,可以聯系徐寶同律師,獲取更有針對性的建議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