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離婚后,男女雙方及孩子戶口如何遷移?
近年來,隨著我國離婚率不斷攀升,一些離婚后問題也慢慢凸顯。比如,夫妻離婚之后夫妻戶口還在一起怎么辦,孩子的戶口該怎么辦,如果戶主不配合戶口遷出又怎么辦?面對可能出現的種種問題,我們總結了相關的知識,僅供參考,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離婚遷戶口去哪辦理
因為離婚遷戶口屬于一站式市內戶口遷移條件,所以準備好離婚遷戶口的證明材料,可直接到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辦理戶口遷出、遷入手續。
二、訴訟離婚的戶口遷移手續
關于離婚戶口遷移,我國《戶口登記條例》中第10條、第13條和第19條都作了相關規定。其中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第19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一)離婚后戶口的處理方式
1、另立門戶。由于戶口政策各地規定多有不同,另立戶口的條件也會因時因地而異。一般情況下,需要有獨立的房產,并符合當地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的條件方能辦理。如果是訴訟離婚或者調解離婚,還需要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相關部門辦理。
2、再婚后再遷。如果離婚后再婚,可以在離婚后將戶口遷往再婚一方對象的戶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續和證明,除了參照上述所說的,還必須具體了解當地的戶籍政策和細則。
3、不遷出。夫妻雙方離婚后,女方戶口并不是一定要遷出,而還可以繼續留在男方處。這是因為,夫妻辦理離婚手續時,會在戶口簿上加蓋“離婚”公章。當然,如果夫妻有遷出約定或者有判決書裁決或調解書要求等情況,則女方必須遷出。
(二)具體遷移流程:
1、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當事人需帶上戶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工作人員會給你填一張戶口遷移證,然后把你的戶口從這個地方的戶籍檔案里注銷。如一方當事人不愿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并在戶口登記簿上注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2、辦理遷入手續。
通常情況下,離婚遷戶口需要提供:(1)入戶申請書;(2)申請人、被申請人戶口本及身份證;(3)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4)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帶著戶口遷移證去你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
另外,戶口遷移時必須要有落戶的地址,才能夠順利辦理。辦理戶口遷移,就必須先落實后落戶的地址,取得落戶的地址同意遷入的證明,再到現在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最后才由本人帶著相關材料到落戶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遷入手續。
三、關于訴訟離婚后孩子戶口的問題
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以上是孩子已經上戶口,需要遷移的情況。
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也有所不同,如果父母雙方協議離婚的,需要準備的材料:
1、 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
2、 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3、 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4、 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
5、 準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6、 遷移證到入戶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如果父母是起訴訟離婚的,需要準備的材料是:
1、 離婚判決生效證明書;
2、 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拿著戶口本到遷入地辦理準遷證明;
3、 持準遷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同意遷出意見書,在將準遷證交給遷入派出所即可。
本期觀點律師:北京市維泰律師事務所 王振嵩律師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各省份關于離婚戶口遷移的手續辦理也有不同的規定,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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