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家住天橋嶺鎮的居民王女士匆匆來到吉林天橋嶺森林公安局青松派出所報警稱:自己在農貿集市買水果時背包被人拿走,包內有現金3000多元,手機一部、銀行卡、身份證、醫保卡等證件。

接警后,民警一邊安撫王女士焦急的情緒,一邊對丟失經過進行了解。經民警了解,王女士當日在自動取款機提取3000元現金后,到附近集市購買水果,在挑選水果期間,王女士順手將背包放到水果攤上。由于水果攤成長條形,各種水果一字排開,王女士在一邊挑選完幾樣水果后,走到另一邊繼續挑選,當幾樣水果選擇完畢準備結賬時,王女士才發現剛才放在水果攤上的背包不見了,急的王女士四處尋找,但未見背包蹤影,在找尋期間王女士想起自己電話還在包內,隨即借朋友電話撥打自己電話,但電話撥通未見回復,一時無助的王女士在朋友的建議下選擇報警。事情了解清楚后,民警迅速調取集市附近監控視頻,好在王女士報警及時,根據王女士提供的時間節點,視頻中出現一名中年女子,手里拎著背包與王女士丟失背包顏色相同,該女子在離開集市后騎一輛電動車離開。

根據此線索,民警立即對該女子行走路線進行視頻追蹤,發現女子停好電動車后進入一超市內,隨后民警立即驅車趕往超市找到該女子。當民警說明來意后,女子拿出背包才發現手中的背包不是自己的。據該女子講,自己也有一個和王女士一樣的背包,當天在水果攤買完水果后,發現攤位有一個背包,女子一時忘記自己是否背包,很自然的拿起背包離開水果攤,沒成想還沒到家背包就被民警找回。經民警與王女士現場查看,背包內物品原封未動,當民警將背包交還給王女士后,開心的王女士原諒了該女子無心之過,同時對民警高效快速的助民效率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