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文 遇到「婚內出軌」如何處理?如何更妥當地維護自身權益? 中我們從法律層面分析了無過錯方可以采取的措施與主張的權益。但前提是要有出軌事實的相關證據,本文就出軌證據的獲取及使用進行探討。

通過上文的分析我們知道,對方出軌能夠多分的財產其實有限,損害賠償的金額也不高。但當事人要證明對方出軌的難度卻不低。

能夠證明出軌事實的一般證據有:

1、出軌男女床上親密的視頻、照片。

視頻及照片要能夠清楚地辨別出人臉,而且單純的拉手手親吻并不能證明出軌。取證方式要合法,拍照或錄像的場所應是公眾場所或自己家中,不能在第三者家中或酒店等私密場所,否則會因證據嚴重侵犯他人隱私而不被法院采信甚至要承擔侵權責任。偵探在我國并不是合法職業,也無權闖入別人家中拍攝。此類證據獲取難度之大可想而知。

2、嫖娼處罰記錄,賓館開房記錄等。

如果能獲取對方確切的開房信息,可以報警讓警察去查房。警方筆錄、案底就是有力的證據。離婚訴訟中,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調取相關筆錄或酒店監控視頻作為證據。但現在警方不會輕易提供證據,要做好徒勞無功的心理準備。

3、出軌方自認的《悔過書》、《保證書》等。

出軌方被發現后,如果有心認錯悔過,經引導其以如實交代的名義自述出軌具體經過(坐實出軌),并做出保證(幌子)。多次出軌,已經對家庭失去責任心,一般也不會寫了。所以一定要抓準時機,及時讓出軌方自書悔過,因為是出軌方親自寫的,法官通常會采納。

4、出軌方手機的聊天記錄、短信、照片視頻、機票訂單等。

單以出軌方同小三的聊天記錄、機票訂單等是無法直接證明出軌的,但如果配合出軌方為小三購物的記錄,通過收貨人信息具體確定小三的身份,進而證實出軌。

有時出軌方會有意無意地在自己的手機/電腦中留下相應的照片或者視頻,會成為證明出軌的直接證據。

如果發現微信、QQ等聊天記錄、郵件往來記錄、通話記錄后,怎樣獲取證據才有效呢?

首先要用自己的手機進行拍照,然后將逐頁瀏覽對方微信等記錄的全部過程進行錄像。當然有條件的話直接沒收手機、電腦等,這屬于視聽資料的原始載體,更可能被法院采納。

如果當事人無法拿出有力的證據,法院只能這樣駁回訴請:

本案中根據原告提供的證據,尚不足予認定被告與他人存在出軌或同居行為,原告亦未舉證證明存在精神損害賠償的事實,應付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原告要求被告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5萬元,不符合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的構成要件,故對于原告的訴請,本院不予支持。

同時還要注意,離婚損害賠償只能在訴訟離婚中提出,雙方自愿離婚時不能主張的。而且行使時間上也有要求,錯過行使時間后也不得再行主張損害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八十八條 在適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時,應當區分以下不同情況:

(1)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2)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雖然出軌舉證對于離婚訴訟來說,風險很高,收益卻不確定,但是否值得去搜集對方的出軌證據卻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有時候即使收集出軌證據的方式是非法的,但卻能證實對方的出軌;證據的證明力可能也不強,但是對于出軌方的震懾卻可能很大。

出軌方可能出于愧疚,為了表示誠意而與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書》,約定所有財產歸當事人所有。或者出軌方出于名聲與事業的考慮,出軌證據讓當事人更容易在協議離婚中獲得更有利的財產分配方案。

總之,在出軌離婚的較量中,掌握更多信息與資源的一方會占據主動,采取合法有效的行動才能切實維護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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