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怎么計稅,繳納個稅最少?通過比較分析選擇
年底了,又是大伙惦記年終獎的時候了,員工取得年終獎需要計繳個人所得稅,意味著實際到口袋的錢可能會有所減少,怎么令這部分收入交稅最少,實現收益最大化,這是很多人較人關注的問題。
按現行征稅管理規定,一次性取得年終獎的收入是可以選擇兩種計稅方法計算,一種是與工資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別一種沿用舊的計稅方法計算。也就是說,我們就要運用這兩種方法進行相關測算,哪種方法計算出的稅額最少選哪種。
提到年終獎,與工資緊密聯系。我們這里討論的,是一份工資與一份年終獎的合計應納稅額,涉及一個很重要的概念"應納稅所得額",簡單來說,就是工資減除社保、公積金及費用扣除數、專項附加扣除等的余額。
例如,以工資來說,每月工資10000元,五險一金1000元,專項附加扣除2000元,每月的應納稅所得額就是10000-5000-1000-2000=2000元,不考慮其他因素,全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就是24000元。
實際工作中,工資或年終獎的金額有無限種可能性,較難用某個模型或公式推定出結論。年終獎怎么交稅較少,可能在一定金額內可以確定,我們簡單通過一些數據來測算一下吧。
【情形一】:工資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0
如果全年工資所得的應納稅額所得額小于零,取得年終獎收入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會比較小。我們通常簡單的數據來計算比較一下。
⒈年終獎金額處于個稅第1等級范圍以內
比如,老王,工資7000元/月,相關的扣除項目共計8000元/月如此一來,全年收入84000元,全年扣除項目有96000元,應納稅所得額為84000-96000=-12000元。顯然,工資這部分無需納稅;
除了工資外,還取得年終獎36000元,怎么交稅比較劃算呢?我們按兩種方法分別來測算一下。
①并入綜合所得
工資所得部分應納稅所得額是-12000元,年終獎并入合計為-12000+36000=24000元,根據綜合所得稅率表,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應納稅額=24000*3%-0=720元;
②單獨計算納稅
年終獎另一種方法,是以取得的年終獎除以12得到一個商數,再以此數找到對應的稅率與速算扣除數(這是按月的稅率,并非全年的稅率),再以全部年終獎按該稅率及速算扣除數計稅。具體到本例,相關計算如下:
36000/12=3000元,3000元對應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應納稅額=36000*3%-0=1080元。
可見,將該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計稅的稅額為720元,單獨計算納稅還要交稅1080元,應該選擇并入綜合所得計稅。
⒉年終獎金額處于個稅第7等級
上述年終獎的金額對應的計稅等級是處于第1等級的,那改為其他金額,這個結論是否成立呢?小王取得年終獎990000元,其他條件與老王一致,看看相關計算。
①并入綜合所得
將990000元合并后,應納稅所得額=-12000+990000=978000,適用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為181920,應納稅額=978000*45%-181920=258180元;
②單獨計算納稅
990000/12=82500元,適用的稅率是45%,速算扣除數是15160,應納稅額=990000*45%-15160=430340元。
258180元小于430340元,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更優。
【情形二】:工資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0
另外一種情形是,工資收入與所有扣除項目相等,應納稅所得額為零。
⒈年終獎金額處于個稅第1等級范圍以內
假設,工資8000元/月,扣除項目與之相等,即8000元/月,取得年終獎36000元。
①并入綜合所得
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0+36000=36000元,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應納稅額為1080元。
②單獨計算納稅
工資部分不用交稅,年終獎36000元對應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應納稅額為1080元。
兩種方法計算的結果一樣,任意選擇一種即可。
⒉年終獎金額處于個稅第7等級
如果年終獎是990000元,不同的計算方法,結果不相同。
①并入綜合所得
并入后的應納稅額所得額為990000元,適用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為181920元,應納稅額為990000*45%-181920=263580元;
②單獨計算納稅
工資無需交稅,年終獎部分,沿用上例數據,應納稅額=990000*45%-15160=430340元。
可見,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是最佳選擇。
【情形三】:工資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0
還有一種情形是,全年收入比全部扣除項目多,即工資所得的部分應納稅所得額大于零。此時情況顯得有點復雜,可能有與上述有不同的結論。
⒈工資的應納稅所得額<36000元,年終獎<36000元,兩者合計≤36000元
比如,工資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000元,取得年終獎35000元。
①并入綜合所得
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即應納稅所得額=1000+35000=36000元,適用稅率還是3%,應納稅額就是1080元;
②單獨計算納稅
工資部分應納稅額為1000*3%=30元;
年終獎35000元,顯然適用的稅率也是3%,應納稅額=35000*3%=1050;
共計納稅30+1050=1080元。
與上述結論一樣,兩種計稅方法結果相同,可以任意選擇。
⒉工資的應納稅所得額<36000元,年終獎=36000元,兩者合計>36000元
例如,工資的應納稅所得額是1000元,另外取得年終獎36000元。
①并入綜合所得
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即應納稅所得額=1000+36000=37000元,適用稅率還是10%,速算扣除數是2520,應納稅額就是37000*10%-2520=1180元,
②單獨計算納稅
工資部分應納稅額為1000*3%=30元;
年終獎36000元,適用的稅率也是3%,應納稅額1080元;
共計納稅30+1080=1110元。
像這種情況,將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計稅納稅稍微要多一點,選擇單獨計算更好。
⒊工資的應納稅所得額<36000元,年終獎>36000元,兩者合計>36000元
⑴例如,工資的應納稅所得額是1000元,另外取得年終獎37000元。
①并入綜合所得
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即應納稅所得額=1000+37000=38000元,應納稅額超過38000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20,應納稅額=38000*10%-2520=1280元。
②單獨計算納稅
工資部分應納稅額為1000*3%=30元;
年終獎37000元,適用的稅率還是10%,速算扣除數為210,應納稅額=37000*10%-210=3490;
共計納稅30+3490=3520元。
綜合所得納稅1280元,單獨計算納稅3520,顯然選擇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更優。
⑵例如,工資的應納稅所得額是35000元,另外取得年終獎37000元。
①并入綜合所得
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即應納稅所得額=35000+37000=38000元,應納稅額超過72000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20,應納稅額=72000*10%-2520=4680元。
②單獨計算納稅
工資部分應納稅額為35000*3%=1050元;
年終獎37000元,適用的稅率還是10%,速算扣除數為210,應納稅額=37000*10%-210=3490;
共計納稅1050+3490=4540元。
并入綜合所得納稅4680元,單獨計算納稅4540,應該選擇單獨計算納稅。
⒋其他情形
上述是按一定金額的范圍進行計算比較,結論也有所不同,其他的金額,更多的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才能進行判斷。
大概就是這樣,我先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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