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的工傷范圍有哪些(勞動法規定的工傷范圍包括)
對于工傷這個話題,可能有不少人都不太了解,因此今天,我們來和大家一起聊聊,究竟哪些情形能算是工傷?
工傷,簡單的來說,就是勞動者在生產區域、工作時間,因為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包括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等事故。
就比如小明在工廠搬運貨物的時候,不小心被貨物砸傷,這就屬于是工傷,因為職工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為工作原因而遭受事故的,因此應當被認定為工傷。
說到這,有的人可能會問,那如果我在上下班的路上,遭遇交通事故受傷了,是不是因為不是在工作時間范圍內產生的,就不屬于工傷了?
不是的,因為在上下班的路上,也就是往返于工作地點與自己住所的合理路線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都屬于是工傷,因此即便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遭遇非本人責任的交通事故,也同樣是屬于工傷。
再比如說天太熱,小亮在上班的時候,被領導叫去給大家買水喝,在騎自行車買水的路上,不小心摔骨折了,那這能算是工傷么?
可能有的朋友認為這不屬于是工傷,畢竟小亮雖然是在上班時間內受的傷,但是一方面小亮受傷地點不在公司,另一方面小亮買冰淇淋的這件事與他的本職工作無關,因此就不應當被認為是工傷。
看似這樣說沒錯,但實際上小亮去買冰淇淋的這個行為,是公司領導指派的,是為了維持公司的正常運轉而產生的行為,因此小亮買水受傷這件事,是可以被視作是因為工作原因而受傷的,因此應當被定為工傷。
接下來我們再給大家舉個例子,如果小亮在618期間買了不少東西,地址寫的是公司,而在取快遞的時候不小心摔傷了,這能算是工傷么?
這個例子和上一個看起來雖然非常相似,但是小亮在公司取私人快遞的這件事本身,并不屬于是因為工作原因而受的傷,因此就不能被認定是工傷。
再比如說如果小亮和小張在公司里,因為一些私事而產生口角摩擦,最后在公司打了起來,這能算工傷么?和上一個例子同理,雖然同樣是在上班時間,公司的工作場合而受的傷,但是打架斗毆屬于私人原因,并不屬于因為工作原因、而產生的事故傷害,因此并不屬于工傷的范疇。
說到這,相信大家對工傷大致上有一個清楚的認知了,那如果出現工傷應該怎么辦呢?
首先,在職工發生工傷的時候,用人單位應當第一時間采取相應措施,使員工得到及時的救治。
其次,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員工出現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在事故傷害發生或被診斷的三十天內,向當地的社保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果員工因為工傷而需要暫停工作,接受治療,那么在停工留薪期間,員工的薪資待遇應當保持不變,如果停工留薪期間員工需要護理,應當由用人單位負責,最后根據醫院的鑒定結果,給予相當的安排和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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