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交警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1.交警接警到達事故現場后,會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對雙方當事人、證人進行詢問,制作詢問筆錄,開展其他與事故相關的調查活動,之后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并制作責任認定書。

2.一般情況下,交警部門會在10日內出具責任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10日內出具責任認定書;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會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出具責任認定書。

3.交警部門沒有按時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可以向交警部門了解原因。沒有理由不按時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可以向它的上級部門反映或者公安督察部門進行反映,督促辦案人員盡快出具事故認定書。

注意事項

處理交通事故的過程中,應當注意下列事項,因為會影響到責任劃分和后續理賠:

1.觀察對方的車輛是否有車牌,是否有保險標志,是否有年檢標志等;

2.查看對方的證件是否齊全,包括行駛證、駕駛證等;

3.觀察對方是否飲酒駕車或者疲勞駕駛;

4.保留對方正確的聯系方式和身份證號碼,必要的時候可以拍下對方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