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律師處理的起訴離婚案件中,有些是不服一審判決而提起上訴的,即二審離婚案件。于是,很多當事人非常關心提起離婚上訴后,要經過多久二審法院才會做出終審判決。對于這個問題,本離婚律師根據實際辦案經驗為您做一下大致的講解。

一般來說,提起離婚上訴后,您的案件即進入二審程序,直至二審最終出判決大致要經歷以下階段:

1、一審法院整理案卷并向二審法院移交案卷階段。在此階段,一審法官負責向對方送達您的上訴狀并要等待對方提出答辯狀。然后把全部案卷材料通過本院有關部門向二審法院進行移送。直至二審法院立案庭收到案卷材料的時間大約要兩個月;

2、二審法院收到材料、確定承辦法官后通知當事人并準備開庭。這個時間一般是一個月;

3、正式開庭審理至終審判決。如果案情不復雜,二審一般只開一次庭,然后在開庭后一個月左右中作出終審判決。

所以,離婚上訴后至二審法院最終判決大約需要4個月的時間。有些案件拖得時間會長一點,但一般不會超過半年。

鑒于上訴被駁回的風險與需要耗費的時間,本離婚律師建議您:如果是因為不服一審不準離婚的判決而提起上訴的話需要格外謹慎。除非您有新的關鍵證據,否則二審法院駁回的可能性非常大。而如果是因為不服一審判決離婚中有關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問題還是可以嘗試上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