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甲方于***處因****原因誤傷乙方***部位,甲方立即將乙方送往醫院積極治療,主動墊付醫療費,現乙方基本痊愈。經甲乙雙方協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就此次事故達成如下賠償協議:

一、甲方自愿承擔乙方因人身損害賠償所產生的醫療費、住院費、營養費等相關費用;

二、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人民幣——元,此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后期治療費、康復費、傷殘補助金、精神撫慰金等費用;

三、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后,不得再向甲方單位、相關人員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不得訴訟,不得損害甲方及相關單位名譽、形象的任何言行;乙方今后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四、本協議的簽訂并不直接或者間接的證明甲方對此次事故存有過錯或者法律責任;

五、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條款已經充分閱讀并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雙方同意訂立本協議并愿意遵守協議內容;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