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二手房時會有“三價”,即交易價,銀行評估價,地稅評估價。交易價就是題目中的80萬,銀行評估價一般與你交易價差不多,主要是評估你貸款額度,如果過低那么首付款就會高。舉個例子,你買房80萬,首付為80×30%=24萬,貸款為56萬。假如銀行評估價過低為50萬,那么銀行貸款只能貸40萬,所以只能提高首付比例,一般銀行評估價會與交易價差不多。

那么什么是地稅評估價呢?也就是政府部門對于房子的控制價格,一般都是比交易價低的,也就是題目中的60萬,這也是用來房子繳納契稅、個稅甚至有增值稅的。一般買二手房的話,如果中介有關系,就可以讓他們給找找相關部門把這個做低,用于少交稅收,沒有關系中介就可能不管了。

二手房成交過程中,成交價80萬,過戶做成60萬,這樣操作的原因有:買方全款購房,該房子在房產(chǎn)稅務部門的系統(tǒng)上,系統(tǒng)核定價格在60萬左右,所以,為了給買方節(jié)省一部分稅費,故將價格做成60萬。

買方按揭購房,房子成交價格80萬,但是這個房子銀行評估價只能到60萬左右,或者買方需要的貸款額度比較小,所以為了給買方節(jié)省費用,故將價格寫的低一些。

買方按揭購房,但是因為房產(chǎn)交易時,因為不符合交易稅費的條件,在交易過程中,因為稅費太多,考慮到節(jié)省費用,所以將價格做低一些。

簽這種陰陽合同,過戶時做低成交價,暫時省了部分稅費,但對以后買賣的價格有一定的影響,因為這部分省出稅費會被轉嫁到以后新買家的身上,增大了新買家的購房成本,新買家也會反過來壓房價來彌補這部分的支出。如賣方不愿意降房價,那只能“舊技重施”,冒著大風險再去簽署陰陽合同,這樣等于在交易中埋一顆定向炸自己的地雷,慎重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