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怎樣寫才合法有效?(離婚協議怎樣寫才合法有效?關于成年未獨立生活子女)
男方:
女方:
鑒于:男女雙方于年月日在 年 月 日登記結婚。現因(離婚原因),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故雙方自愿離婚。現經友好協商,就離婚、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達成如下協議:
【律師解讀】鑒于這部分是合同的背景部分,該部分主要說明的就是結婚時間和離婚原因
第一條 離婚
1、男女雙方自愿離婚,解除雙方之間的婚姻關系。
【律師解讀】本條主要是說明雙方自愿離婚,解除婚姻關系。
第二條 子女的撫養
1、 撫養權
雙方婚后年月日生一女/子,現年歲。離婚后女兒(兒子)由方撫養。
【律師解讀】本條主要是約定孩子的基本情況,約定由誰撫養。
2、撫養費
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元直至子女滿18周歲/子女能獨立生活;給付方式為:
指定收款賬戶:
特殊情況:子女遇有重大醫療、教育等大額開支的,如面臨升學、突發重大疾病等,需要較大額度經濟支出時,男女雙方對此額外費用負擔比例為:男方 %,女方 % 。
【律師解讀】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釋》第四十二條:“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釋》第四十九條: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本條與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釋相互契合,主要是就撫養費的金額進行了約定。本條有一個需要說明的是,法律雖然規定的是撫養費交付到18周歲,但根據約定來說,撫養費可以適當超過18周歲。
3、 探望權
(1)男方(或女方)可探望子女一次,一次天;
(2)如遇寒暑假或節假日,探望時間為天
【律師解讀】探望權,是指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與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系、會面、交往共同生活的權利。探望權可以約定得更為詳細一些。
比如寒暑假時,可以約定子女在乙方居住的時間為幾天,探望孩子交接細節等。
節假日如春節、勞動節、國慶節等,可以約定探望的天數和細節等,方便兩方對接。
三、個人財產
1、雙方共同確認,以下財產屬于男方個人財產:
2、雙方共同確認,以下財產屬于女方個人財產:
【律師解讀】根據最新《民法典》的規定,雙方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
三、共同財產分割
雙方在此確認,以下為夫妻共同財產。以下披露了雙方所有的財產及債權債務。任何一方違反該披露義務,隱瞞、轉移、隱藏夫妻共同財產和債權,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隱瞞、轉移、隱藏夫妻共同財產和債權,并可以要求多分。具體如下:
1、房產
雙方婚后購買的位于 的房產(房產證號: )離婚后歸 所有,離婚后補償給對方 萬元
【律師解讀】房產的分割是離婚中最核心的部分,如果房產是全款購買,也有房產證,是分割最容易,特殊情況包括貸款情況、房產辦理到孩子名下,具體描述可以按照以下情況來約定:
情況一:存在貸款的情況:舉例:房產歸哪方所有,未還貸款由方繼續償還;
情況二:存在過戶的情況:舉例:房產原登記在男方名下,離婚后歸女方所有,男方應配合女方將所有權人變更至女方名下,男方應當于 年 月 日前完成過戶;
情況三:房產過戶到孩子名下:舉例:雙方一致同意將房產過戶至子女某某名下,房產過戶屬于房屋贈與,房屋登記人應于 年 月 日前無條件辦理過戶手續;
情況四:房屋銷售:舉例:雙方一致同意:將房屋對外出售,所出售房產按男方%、女方%的比例分配
情況五:居住權:舉例:房屋由方繼續居住至年 月 日。
2、汽車
雙方婚后購買的車牌號為的車輛,歸 方所有,離婚后補償給對方 元,未還貸款由 負責。
【律師解讀】車輛的歸屬與房屋歸屬類似,可參考房屋
3、股權
在某某公司的 %股權離婚后歸 方所有,離婚后該股權折價 元,補償給對方 元,應于 年 月 日前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律師解讀】股權的折價可以進行財務審計,方便核算
4、銀行存款
夫妻存續期間銀行存款 元,分配方式如下:
【律師解讀】銀行存款需要列明各自名下的數額
5、理財產品
夫妻存續期間理財產品(如股票、債權、投資基金),分配方式如下:
【律師解讀】理財產品根據各自的特點,可以約定分配方式
6、住房公積金
夫妻存續期間的住房公積金,分配方式如下:
【律師解讀】住房公積金建議約定歸各自所有
6、養老保險
夫妻存續期間的養老保險,分配方式如下:
【律師解讀】養老保險建議約定歸各自所有
7、知識產權
夫妻存續期間的知識產權,分配方式如下:
【律師解讀】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本條是對知識產權約定
8、共同債權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債權歸 所有。
【律師解讀】本條是對債權的約定,考慮到債權可能是一方出借的,如果離婚后,一方需要配合辦理債權轉讓手續。
如發生該特殊情況,需要在協議中約定:
需于 年 月 日前配合辦理債權轉讓手續
9、共同債務
除前述房產、車輛等產生的債務外,雙方還有債務 ,雙方約定債務由 方承擔。
【律師解讀】雙方需要對債務負擔進行約定
10、其他
雙方還有資產 ,協議分配如下:
【律師解讀】本條屬于兜底條款
11、特別說明
雙方按照以上約定對相關財產進行分配和處理后,雙方之間無其他財產爭議。
【律師解讀】本條屬于特別說明
四、補償費
1、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付出較多, 方同意補償給 方補償款 元
【律師解讀】本條是對補償費的約定
五、其他
1、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后并經民政局對雙方的婚姻進行離婚登記之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雙方各持一份,另外一份由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留存。
【律師解讀】本條是合同簽署和生效的約定,離婚協議可以使用民政局版本,也可以使用本協議自定義版本
男方(簽字):
年 月 日
女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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