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收費標準(起訴離婚費用多少錢?)
今天又一個社會熱點新聞給大家普法了!男方在上海有4套房,曾年薪50萬,一審判每月給女兒600元撫養費?近日,二審好歹給判了每月2000,說實話,這錢在上海養娃也就夠吃。且不說對前妻如何,這親爹當得是夠涼薄的。
網友們的意見這次出奇的一致:
@BJ未沫:孩子給他養吧,看看2000夠不夠。
@ba鴨:養條狗都不止六百……
@黃皮皮你是真的皮:這個張某很雞賊,之前年薪50萬,結果打離婚官司的時候沒工作。
@言言不語:法院這操作勸退一群女性,養孩子給600,你家能養活?2000都只夠吃飯,就問法院是不是只有孩子爸交稅了,孩媽沒交稅?
本著為廣大女性當好娘家人、開好小課堂的初心,今天新姐把這個案子掰開揉碎了學習,倒不是說人人都會遇到離婚爭撫養費這樣的糟心事兒,但是學點法,懂點常識,總是好的。
婚前4套房,離婚撫養費600塊
話說2023年,張某與奚某生育一女,名為張涵(化名)。張某國內名牌大學畢業,年薪50萬元,在上海與其父母共有四套住房,其中兩套為自用,剩余兩套用于出租。
2023年,張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一審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要求女兒張涵隨自己共同生活,奚某支付每月1500元撫養費。
一審法院對張某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予以準許。
由于張涵年齡尚小,張某自2023年8月至一審審理時處于無業狀態,一審法院確定女兒張涵隨母親奚某共同生活,并根據張某目前無工作及收入情況,酌定張某每月支付撫養費600元。
由此可見,張某與父母那四套上海的房子,想必是婚前財產。離婚的理由是張某提出的“夫妻感情破裂”,就目前信息看,是張某更想要自由,畢竟對他的資產包而言,離婚傷害度挺小的,既不切割房產,也沒有高額的撫養費要給。而奚女士生了一個娃之后就這樣被“凈身出戶”了,外加多得一個每月凈流出絕對大于每月凈流入600元的女兒。
辭職逃避撫養費不是傳說
有上海的律師站出來講:“上海很多本地人的收入并不高,但家里往往都有房子,房租收入很高,其實當一個人有了四套房,一個月幾萬房租的時候,除非特別有事業心,否則真沒心思去996、007的拼工資拼加班費。
但房租收入哪怕再高也不作為撫養費的計算標準,在這個案子里男方的房子是婚前的,和女方一毛錢關系都沒有。”
所以,一個男人要是不想支付撫養費,只需要在打離婚官司的時候躺平不工作就可以了?收租的錢,理財的錢,不算收入么?
奚某不服提起上訴,近日上海一中院二審改判張某按每月2000元的標準支付子女撫養費。
理由非常合理合法:張某作為一名負有撫養未成年人法定職責的父親,正值壯年,同時又畢業于國內名牌高校,亦有相當長時間的工作經歷,在其失業前有良好的工作和豐厚的薪水;現在亦未喪失勞動能力,應當也能夠通過自身努力,找尋一份與自身能力相適應的工作,以自己的勞動所得履行撫養女兒的義務。
另外,張某名下有四套房屋,且其中兩套用于出租,故認為張某有一定經濟能力支付女兒張涵的撫養費。
張涵作為已經就讀幼兒園的兒童,其實際生活所需日益增長。一審法院基于張某失業確定撫養費為每月600元屬于較低水平,與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正常需要不相適應。
別說是上海,就重慶這樣的城市,一個幼兒園的費用基準線每月也在一千往上,更遑論孩子的吃穿用度以及奶粉早培的錢。別說吃饅頭稀飯自己在家也能長大,一個爸爸和爺爺奶奶坐擁四套上海房產的娃,要在租的房子里跟媽媽討論這個月錢不夠花,生日蛋糕吃不吃得起,這畫面會不會有點《情深深雨濛濛》里依萍下大雨去父親家討生活費的凄楚?這明顯是撫養費與父親的實際支付能力不符嘛!
對“渣爹”,扛起追討的法律武器
無論經濟能力如何都不想負責的“渣爹”少嗎?網友的留言我們隨便抽幾條出來看:
@梅子花開月滿西樓9073:兩個娃,坐標一線城市,離婚時法院判決給三千撫養費,其實他本來一分都不愿意給,就這樣還拖欠三個月,前夫說自己養活不了。說實在,我愿意兒子給他,一個月一千五撫養費我出。女兒我自己養,不要他出錢。就這樣他還說我很精明。
@當你見到天上星星可會想起我:我離婚男方就只給孩子一千撫養費,生活費學費醫療費都包含里面了,別的什么都沒有,男方一個月見一次孩子,孩子在超市買點零食,男方只準買一個。
@那就叫我阿漓吧:我媽從我三歲離婚,十幾年最多拿到兩萬塊錢的撫養費。我就當她前夫死了呵呵。
就算婚姻關系完結,子女不隨自己撫養,法律上的父子、父女關系是不能取消的。一離婚就當沒這娃了,不就跟合伙做項目中途撤資一樣,涼薄且不合乎商業道德啊。
奔向婚姻的基礎是愛情,同時也要謹記:凱撒的歸凱撒,婚前的歸婚前。女孩子一樣要鄭重規劃自己的一生,婚前有自己的資產,婚后有自己的事業,不要看到男生家里有錢就覺得自己以后衣食無憂,那些都是他父母的。大家常說的富二代婚姻需謹慎,也就是這個理兒。
離婚多是零和博弈,要真遇到了離婚時不惜離職無業的渣男,他就不想給撫養費,就想讓女人白白給自己養大個娃,說不定之后老了還想讓這孩子負擔贍養責任,怎么辦?
法律小貼士送上:以離職躺平無收入,或隱瞞自己其他收入為理由,想要逃避撫養費,即便判決后也是可以向其追討撫養費的。
撫養費不是不變數額,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子女可以向父母一方提出增加撫養費請求,且要求增加撫養費并無時間間隔的限制。
具體來說,符合下列三種情形之一,子女可要求增加撫養費: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奚某的上訴是有意義的。
一些女性在離婚多年后拿著不一定按時到賬的微薄撫養費,咬牙堅持給自己打氣“反正養的是自己的娃”,而某些渣爹心安理得施舍著幾百塊,不管這孩子一個月的撫養費是不是只夠自己一場酒錢。如果更多的人站出來,將撫養費的追償攤在陽光下,在法律和道德的凝視下,是不是能更好地維護女性利益,給孩子更公平的成長條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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