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戶口需要哪些資料和程序(遷戶口需要哪些資料和材料)
按照《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1、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2、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3、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本文知識點:
1、遷移戶口需要哪些材料?
2、遷移戶口手續流程
3、遷移戶口一般需要多久?
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后,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干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那么戶口遷出手續如何辦理,怎么處理?
一、遷移戶口需要哪些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2、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3、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后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4、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5、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6、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8、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9、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0、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17、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18、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準后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準文件。
二、遷移戶口的具體流程
1、申請人攜帶材料到遷入地提出申請,并提交材料。2、派出所審核材料確認無誤后頒發《準予遷入證明》。3、申請人攜帶《準予遷入證明》到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遷移證》。4、持遷移證、身份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
三、遷移戶口一般需要多久?
一般遷戶口的時間鎮內一天、縣內三天、市內5個工作日、省內十五個工作日、省與省之間二十個工作日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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