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子按出資比例(離婚后的房產分配)
婚前女方首付購房,婚后共同還貸且加上了丈夫的名字,此套房產該如何分?
如果不加名字的話本來就是女方的婚前財產,不加名字的話離婚后房屋歸女方所有,婚后的還貸夫妻雙方一人一半,房子增值的話同比例增值,就是還貸應得的份額的增值。
婚后加了男方的名字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沒有約定按份共有,一般就是按照共同共有,在離婚時候分割財產的話,是根據雙方的出資情況,對房屋的貢獻大小,一般情況下女方會多得,男方酌情少分。
婚前男方父母出資購房,產證是上的女方的名字,以女方名義貸款實由男方父母還貸,協議約定入離婚后房產與女方無關是否有效?
協議約定遵循:①雙方真實意思表示;②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等;③不影響國家或第三方利益;④不以合法途徑掩蓋自己非法目的;⑤協議在不存在欺瞞欺詐,以脅迫方式簽署的,顯失公平和存在重大誤解等等,
如果協議內容遵循以上所述,則協議內容有效。
婚前女方出資10%,剩余部分男方全款購買的婚房,只登記男生的名字,離婚房產分割的時候,房子是不是全算男生的?
只要女方有出資的,房子將來認定所購買的房子都是夫妻共有財產,因為購買的婚房,并不嚴格以結婚日期為時間節點。
分割的時候一定會考慮出資比例的問題,但是不會嚴格按照出資比例來進行分割,即使是女方出資比較少的情況下,一旦離婚她所分配房子的比例至少會在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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