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婚獎勵政策

1、符合晚婚年齡的初婚夫妻,增加婚假一周;雙方達到雙方享受,一方達到一方享受;晚婚假應當在婚假后連續使用。

2、增加假期期間的工資、獎金照發,其獎金額由享受者所在單位自行規定。但單位在自行規定時,其獎金額不得少于同時期同類人員的平均獎,并且不影響到其他獎金,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等。

(二)晚育獎勵政策

1、符合晚育年齡的夫妻,女方增加產假15天,男方給予假期3天;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須是初婚者或未生育過孩子的再婚者,必須有女方所在單位出具晚育的證明。

2、女方15天假期應當在規定的產假后連續使用。男方3天假期應當在女方產假期間使用。

3、增加假期期間的工資、獎金照發,其獎金額由享受者所在單位自行規定。但單位在自行規定時,其獎金額不得少于同時期同類人員的平均獎,并且不影響到其他獎金,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