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責任。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二)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三)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

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實施的毆打、捆綁、殘害、強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手段,對其家庭成員身體或精神,造成具有一定損害后果的行為,經常性、持續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對于“家庭暴力”的認定標準,只要對家庭成員的精神或身體,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后果,均構成“家庭暴力”。

夫妻雙方履行相互忠誠的義務、互敬互愛的義務,反對并且懲罰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遺棄或虐待家庭成員的違法或犯罪行為。面對家庭暴力,受害人完全有權利報警,并要求警方追究其違法甚至犯罪責任。

受害人構成輕傷的,打人者依據《刑法》234條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構成輕微傷或不足輕微傷的,打人者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43條依法追究行政處罰責任

打人者可以持相關的警方調查筆錄,卷宗,作為證明對方存在家庭暴力的客觀證據,向當地人民法院發起離婚訴訟,并于離婚訴訟之中,己方作為無過錯方,依法向對方提出損害賠償。要求對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財產。

如果沒有共同財產或依據《民法典》的規定,雙方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的,可以要求對方以個人財產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家暴法律的處理辦法有第一實施家暴的行為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并且對受害人進行支付賠償。同時如果有家暴的情況的話,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離婚。同時行為人可能會被進行行政拘留,情節嚴重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家暴起訴離婚需要的證據如下:

1、家暴當天的報警記錄;

2、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

3、受害人的受傷部位的照片;

4、親人、朋友、鄰居的證人證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家暴離婚起訴書怎樣寫

(一)家庭暴力離婚起訴書注意事項訴訟請求書寫自己想達到的目的,包括:請求判決離婚,孩子、撫養費的承擔,對方撫養時探望權的請求,財產分割,本人生活困難時請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方式或數額,因對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請求損害賠償的數額等,如:

一、判決與離婚;

二、婚生兒子/女兒某某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給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至兒子/女兒年滿18周歲止);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平均分割(___判歸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____元給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____元給原告。

事實和理由陳述結婚、子女出生的具體時間,寫明訴訟請求的依據,要特別指出該法定離婚情形:被告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表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并無和好可能。并詳細列明孩子由誰撫養、撫養費承擔、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據,財產情況、分割理由及依據。字數根據具體情況酌定,并無限定,但不宜過于繁瑣。

(二)為了在離婚訴訟過程中處于有利的地位,爭取到更多的權益,在離婚訴訟的過程中,一定要做好以下準備:

(1)一定盡早到婚姻專職律師處進行一個詳細的全面的咨詢。

(2)盡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證件、財產憑證等。

(3)個人財產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對方拿走四、注意保存或取得與婚姻訴訟有關的證據什么是離婚起訴狀人們常說的離婚起訴書事實上指的是離婚起訴狀,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在民事起訴中應向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書一般是國家機關出具的,狀一般都是當事人出具的,主體不一樣。比如起訴書,判決書等都是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出具的。起訴狀就是老百姓寫的,俗稱就是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