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離婚的夫妻來說,房產的處理是最大的糾紛。所以在離婚訴訟中,房產最容易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問題是在現實生活中,離婚面臨房產分割的情況多種多樣,那是因為夫妻取得房產的方式有很多種類。主要有:婚前買房、婚后買房、父母出資買房等等。今天,我對這三種情況分別講述如何分割,希望大家在離婚時參考。

婚前買房的情況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房屋登記在支付房款一方名下,貸款在婚后由二人共同承擔,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判決房產歸產權證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屬于支付方個人財產,該房屋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應當視為共同財產。

2、夫妻一方于婚前購買的房產,且已付完全部房款的,房屋登記在自己名下,則屬于婚前財產,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支付房款,且已付完全部房款的,房屋登記在非出資方名下,若無特殊情況,則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按共同共有處理。

4、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買房,按一般共有處理,婚后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后買房的情況

1、不論是一方出資或雙方共同出資,也不論是登記在一方名下或雙方名下,除非有特別約定,否則房屋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房屋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夫妻離婚時應考量夫妻雙方在購買房產時的真實意思,如果真實意思不是贈與未成年子女,應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3、如果是找朋友借款購買的,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且該借貸款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雙方應對該債務承擔共同清償責任。

父母出資買房的情況

1、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買房,房屋登記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為子女的個人財產;登記在雙方名下的,一般婚后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由夫妻二人共同償還房貸,登記在子女一方或雙方名下,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3、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房屋登記在子女一方名下或者雙方名下的,一般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4、父母以自己名義買房給子女居住,房屋登記在父母名下,房產的所有權是屬于父母的,子女只有居住權,離婚時便不存在房產的分割問題。

溫律說法:

離婚時,如果雙方通過離婚協議對房產進行了約定的,依照約定。如果對房產沒有約定,在離婚時存在爭議的,法院將按上述的方式對房產進行分割。可以看出離婚后房產如何分割房產權屬登記是一項重要依據。另外,如果離婚時雙方尚未取得房產證,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歸屬的,將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給一方使用,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當事人取得房屋完全所有權后,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